製造業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評價
評估與評價
作者:張學軍 侯佳彤
【摘 要】 對於持續經營的企業,投資者會根據現在的財務狀況與過去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來預測其未來情況並據以作出投資決策,因此建立持續經營能力的評價體係尤其重要。文章選取了761家製造業上市公司為樣本,分析了盈利能力、現金流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發展能力、應收賬款管理能力和固定資產管理能力,從這七個方麵建立了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評價指標體係,並用因子分析法建立了持續經營能力評價模型。
【關鍵詞】 製造業上市公司; 持續經營能力; 因子分析法
中圖分類號:F27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08-0088-03
一、引言
持續經營是假定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按照既定的目標持續進行下去,即在可預見的未來(通常指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不會麵臨破產清算,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在進行會計核算時,要以企業持續正常的業務經營活動為前提,對於持續經營的企業,投資者需要通過其現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來預測未來,並據以作出投資決策。
如果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較強,可以說明其遵循了持續經營的基本假設,並沒有出現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不良跡象,會計人員由此編製的財務報表就會給利益相關者一個安全的信號;相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不強或者很弱,說明企業中存在不良因素影響了其持續經營,如果會計人員仍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編製財務報表,並對外報送相關財務信息,就會使利益相關者得到不實的信息,以致帶來潛在的危機。所以,企業能否堅持持續經營能力假設進行日常的經營活動,關係到各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二、理論分析
持續經營能力能夠全麵反映公司的整體運行情況,包括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現金流能力五個方麵。償債能力是指企業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這關係到企業能否正常生存和健康發展;盈利能力是指企業資金增值的能力,可以從企業收益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中體現出來,這是各投資者獲取投資收益的重要保證;營運能力是指企業資金周轉和資產利用效率的能力,反映了企業管理層的管理水平和對資產的運作效力;發展能力是指企業在生存的基礎上,擴大規模、壯大實力的潛在能力;現金流能力是指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債務、變現資產等。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與指標選取
本文選取了2012年深滬兩市A股製造業上市公司,剔除了ST公司、*ST公司、數據有缺失的公司,一共有761家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基於以上五個方麵,選取了能綜合反映企業狀況的16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二)KMO和Bartlett檢驗
通過KMO檢驗和Bartlett球度檢驗,可以判斷所選取的財務指標是否適合采用因子分析提取公共因子。可以看出,KMO值為0.667,說明各個變量之間存在較強的線性關係,由KOM度量標準(0—1)可知,所選取的財務指標比較適合進行因子分析。Bartlett球度檢驗統計量的觀測值為10 304.944,相應的概率值為0,說明檢驗結果可以作因子分析。
(三)公共因子提取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特征根大於1的公共因子。可以看出,共提取了7個因子,方差貢獻率達到85.376%,被舍棄的其他9個因子解釋的方差僅占14%左右,表明前7個因子提供了可以解釋原始數據的足夠信息。
(四)因子命名
可以看出,淨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銷售淨利率、總資產淨利潤率在因子F1上的載荷分別達到了88.7%、90.2%、82%、92.8%,這四個指標反映了企業的盈利能力,F1可定義為盈利能力因子;現金流量比率、債務保障率在因子F2的載荷分別為93.4%、93.9%,這兩個指標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流能力,F2可定義為現金流能力因子;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在因子F3上的載荷分別達到了93.9%、93.4%、80%,這三個指標反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F3可定義為償債能力因子;存貨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在因子F4上的載荷分別為89.4%、84.9%,這兩個指標反映了企業的營運能力,F4可定義為營運能力因子;淨利潤資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在F5上的載荷分別達到了70.3%、88.6%,這兩個指標反映了企業的發展能力,F5可定義為發展能力因子;固定資產周轉率在因子F6上的載荷為96.3%,反映了企業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能力,F6可定義為固定資產管理因子;應收賬款周轉率在因子F7上的載荷為99.7%,反映了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能力,F7可定義為應收款管理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