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公共產品的配置效率
工作研究
作者:張吉馨
【摘要】提供公共產品是國家和政府最基本的職能之一,如果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結構上不能滿足需求,就會導致公共產品配製沒有效率。本文從公共產品的定義和概念入手,以農村公共產品的供需為例分析了我國公共產品配製現狀,最後從結構、層次、數量等方麵為提高公共產品有效配製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公共產品 供給 需求 有效配製
一、公共產品概述
公共產品這一概念是由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提出的,他認為,所謂公共產品(集體消費品)是指增加一個人對該物品的消費,並不同時減少其他人對該物品消費可得性的那類物品;每個人對該種物品的消費都不同時減少他們人的消費量。公共產品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特征,並且在配製的過程中會帶來配製效應,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一)乘數效應。凱恩斯認為增加一筆投資會帶來大於這筆投資額的GNP增加。增加對公共物品的投資會帶來其他產業收入的增加,比如:公共物品增加投資25萬元,邊際消費傾向為0.75,乘數K= 1/ (1- 0. 75)= 4。在乘數K 的作用下,公共物品投資的增加會帶來若幹產業收入增加,並且產出增加量= [1/ (1- MPC)] ×投資增量= 4 ×25= 100。最終將增加100 萬元的收入。
(二)外部效應。J. E. 米德認為,外部效應指在實際經濟活動中,生產者或者消費者的活動對其他生產者或消費者帶來的非市場性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響被稱為正外部性,有害的影響被稱為負外部性。通常指廠商或個人在正常交易以外為其他廠商或個人提供的便利或施加的成本。
二、我國公共產品配製現狀概述——以農村公共產品的供需為例
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也變得更加多元和異質。但是政府的供給機製卻與人們對公共產品需求的多元性和複雜性不一致,所以導致了公共產品配製的不均衡。這種狀況在農村尤其明顯。政府對農村公共產品的配製普遍不均衡,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政府對農村的支出逐年在增加,但是這些增加在結構上與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並不一致。目前農民的需求主要體現在如信息技術、公共設施、社會保障等方麵,而政府的供給卻主要集中在一些短期績效的項目上,並不能真正滿足農民的真正需求。其中,用於政府行政開支的支出增速尤為快,遠超過了對農村總的支出的增加額。
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有兩點:首先,越是離政權中心近的地區,越能收到照顧,而離政權遠的地區,得到的公共服務則越少,呈現一種由中心向外圍遞減的趨勢;其次,政府往往將資金投入能增加政績的項目上,如盲目地修建道路,而對農村信息係統建設等雖然不能增加政績但長期有助農村發展的項目投入很少的資金。政府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結構上並不合理,沒有滿足農村的真正需要,不是最有效的配製方式,遠遠沒有達到帕累托最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