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尤溪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現狀及對策(2 / 3)

(四)抓保障到位,夯實工作基礎。一是夯實基礎,確保經辦機構編製、經費、場所三到位。縣農保中心在原有8人的基礎上增加財政核撥事業編製6名,共計14名。縣財政2011年撥付新農保開辦費80萬元,對縣新農保辦公場所進行裝修,有效地改善服務窗口條件。鄉鎮勞動保障所專職人員也增加到76人,平均每鄉鎮勞動保障所達3~5人,全縣共配有村級勞動保障協理員276人。二是加強協作,確保金融、信息服務便捷高效。新農保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按照“錢從銀行走、數據網上傳、服務不出村”的要求,不斷提高金融服務在農村的覆蓋麵,方便群眾繳納保費和待遇領取,全縣共設立15個郵儲網點,3個電子彙總網點,78個便民服務站,對外營業的商易通165個,各便民服務點均按照“一塊標識統一的牌子,一部合格的商易通,一個稱職的管理人員,一處固定方便的辦公場所,一套翔實的宣傳材料,一張通俗易懂的小額存取款流程圖,一份兌現到位的服務承諾”的“七個一”標準進行建設。縣郵儲銀行還為縣農保中心、鄉鎮及村配備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專用新農保檔案櫃等。此外,確定縣移動分公司作為網絡服務合作運營商,並簽定三年合作期限,縣、鄉鎮於5月15日接入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專網,並建立新農保信息係統使用、安全等管理製度,確保了新農保信息網絡的暢通。

二、問題與對策

尤溪縣在第三批試點縣中取得了三明市第一名的好成績,但也暴露出製度建設的一些問題:一是在試點初期限時抓參保率的做法引起了鄉鎮、村兩級幹部一定程度的抱怨和農民的反感抵觸;二是繳費水平普遍偏低,年人均繳費僅137.4元,即絕大部分農民選擇最低標準繳費。該標準繳費,月領取水平將低於80元,不及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0元的標準;三是製度未能激發農民自願踴躍參保並選擇“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為此,就有關製度完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一)兼顧各方麵承受能力,適當提高籌資水平,基礎養老金應高於農村低保標準。新農保實行“低水平”起步符合當前實際,但也要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依據,否則就失去保障意義。如2010年尤溪縣農村低保標準100元/月,當地企業最低工資650元/月,農民年人均純收入8322元。而從福建省政府繳費補貼和基礎養老金給付標準看,參保對象應以至少年繳500元保費,一次性補繳15年,才能領取122元/月養老金,或參保對象年繳100元保費,一次性補繳15年,政府補貼的基礎養老金應至少達106元/月,才能領取122元/月養老金,才略高於當前的農村低保標準。為此,建議提高繳費水平,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2000元;對於農村重度殘疾人、低保戶、計生對象中獨生子女死亡或殘疾、手術並發症人員等繳費困難群眾,繳費標準可設為每年100~500元,基礎養老金視各級政府財力作適當調高,應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