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原因之一就是共工氏和崇伯鯀都反對疏導治水這一國策的。
當鯀治水九年無功後,舜用大禹、伯益等能臣采用的卻是開山疏導的治水方法,洪水在最終疏導入大海之前,所危及恰恰是江河下遊的各部族,而共工氏和崇伯鯀的封地都在黃河中下遊,開龍門泄洪必然危及崇伯鯀的治下。且在啟用帝舜前,處於東部的炎帝後裔共工氏所采用的治水方式同樣是堵塞上遊來水,如《國語.周語下》中所記載“昔共工……虞於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於羽山。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製量,象物天地,比類百則,儀之於民而度之於群生,共之從孫,四嶽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導滯,鍾水豐物,封崇九山,決汩九川……合通四海……皇天嘉之,祚以天下。”
崇伯鯀的封地區正處黃河淮河中下遊地區,因此伯鯀治水所采用的也是堵塞的方法。堵上這、溢出那,反而使洪水更加泛濫,即《尚書.洪範》之記載‘其雲: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其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這在《山海經.海內經》裏記載相同:‘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複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鄙人認為帝之息壤並不是能夠自己生長的土壤,而是帝堯修生養息之地的土壤,即鯀沒有經過帝堯同意,私自挖掘晉東南黃土高原地區的土壤來築堤築壩築城來抵禦黃河上遊的洪水,使洪水在山陝地區肆虐而損害了汾河流域的堯都。因此《淮南子》記載‘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殛”到底是怎麼個死法?《史記集解》的作者馬融認為“殛,誅也。羽山,東裔也。”孔安國認為“殛、竄、放、流,皆誅也。”這一點在《淮南子.原道》有相同記載:“昔者夏鯀作三仞之城,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禹知天下之叛也,乃壞城平池,散財物,焚甲兵,施之以德,海外賓伏,四夷納職,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可見共工、伯鯀的做法相同,即雖然保護了一方百姓,但必然危及黃河中上遊河穀部族的利益,如當時以汾水為中心的王權所在地。
原因之二就是從根上論共工氏和崇伯鯀二部族是姻親關係,這使二者在政見上有統一的契機。
崇伯鯀是共工氏的外甥,共工氏女嫁與顓頊兒子駱明(黃帝係),生鯀(姓姒),鯀娶有莘氏之女修己為妻,生下禹。據《漢書.古今人表》記載鯀的妻子是有莘氏女。即現在洛陽南伊川縣平等鄉古為大莘店,此地文化遺存應為龍山至夏代早期性質,在《水經注.伊水》中,記述大莘店龍頭溝“陂方十裏,佳饒魚葦,禹父之所化。山海經所謂鯀化羽淵而複在此,然已變怪,亦無往而不化矣。”因此黃帝後裔的鯀、炎帝後裔的共工、黃帝族裔的驩頭、三苗等四大強大政治貴族集團的聯盟,又是帝堯在執行禪讓製中的一道必須逾越的障礙。
且共工、鯀兩人都是帝王之權的有力爭奪者,都是反對帝堯選擇帝舜為其接班人的,據《韓非子外儲說》記載“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舉兵而誅,殺鯀於羽山之郊。共工又諫曰:‘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又舉兵而誅,共工於幽州之都。於是天下莫敢言無傳天下於舜。仲尼聞之曰:‘堯之知,舜之賢,非其難者也。夫至乎誅諫者必傳之舜,乃其難也。’一曰。‘不以其所疑敗其所察則難也。《呂氏春秋》也記載了鯀是因政見不同而被處死的,“鯀為諸侯,怒於堯曰:‘得天之道者為帝,得帝之道者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為三公。’以堯為失論,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召之不來,仿佯於野以患帝。舜於是殛之於羽山,副之以吳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