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多元智能視角下的高職藝術設計基礎課程初探(1 / 3)

多元智能視角下的高職藝術設計基礎課程初探

學術論壇

作者:曾越

【內容摘要】藝術設計工作需要設計者多元智能參與活動。藝術設計基礎課程作為一門重要課程,其身份不應局限為“前置”視覺語言通識性課程,而應與專業課在內涵上有機組合,成為共同培養學生多元智能和創造能力的重要陣地。

【關鍵詞】高職多元智能藝術設計基礎課程

國務院(2005)35號文件《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職業教育要“以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宗旨,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專門人才”。這對當下高職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從培養簡單、重複的動作技能型人才轉向以創造性動作技能和智力技能為主,優良人格、優異智能、優秀技能兼備,擁有持續發展能力的職業人。因此,在高職院校的教學和課程的設置中,也必須同時關注學生“高素質”和“高技能”,避免進入“專業課培養學生技能,基礎課程培養學生素質”的誤區。根據這一指導思想,高職院校藝術設計專業的課程設置,教育者在強調以工作過程為導向時,非但不能忽略、簡化作為工作技能內在支撐的多元智能的開發,反而應將其作為追求內涵建設、增強學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點問題來研究。

設計工作需要設計者多種智能的參與。藝術設計基礎課程作為開發學生多元智能的重要課程,其身份不應局限為專業學習之前的“準備活動”,而應當將其視作培養學生多元智能和創造性活動的重要陣地。厘清這一關係,高等職業院校藝術設計基礎課程的定位會更加清晰。

一、藝術設計的多元智能理論基礎

上世紀80年代,美國學者霍華德·加德納提出關於人的智能多元化理論。他指出,人的智能,除了科學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還有創造能力、領導能力以及從事藝術活動、手工藝製作和在職業場所工作的能力。每個人的先天自然結構中已經潛在具備了以上能力。這些智能相互影響,並且都能在後天培養中獲得成長。個體在某一領域中取得的進步,並非該個體是某個智能領域的發展,而是多種智能協作的結果。這一觀點突破了將邏輯分析思維作為人類智能最重要體現的傳統智能觀的狹隘觀點。

事實上,單一智能決定論同樣長期存在於藝術設計領域。不同的是,藝術設計主要以視覺——空間智能取代邏輯思維能力,視其為藝術設計從業者應當擁有的重點智能。對此,霍華德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藝術及藝術設計,和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等其他科學一樣,在其思維過程中存在著對問題嚴格的思考、發現、解決等過程及其他心理活動。②其智能體現與其他科學一樣錯綜複雜。

二、設計者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多元智能作支撐

設計是一種工作過程,成功的設計是由設計師運用多種智能合作完成的。現代設計師“思考、分析、綜合市場需求、消費者特征、價格標準、客戶意向、人體工程學因素、材料與技術因素,通過製作模型或繪製預想圖把自己的計劃結果提交客戶,在取得客戶同意之後,再把他們的這種研究的成果生產出來”。③在此過程中,設計師需要綜合感性和理性思維,分析、理解市場和客戶的需求並將其具象化,保持思想上的及時有效溝通,並保證其設計方案能夠在生產中實現,在流通中獲利。與傳統的匠人設計、生產、銷售獨立化個體活動相比較,這要求設計師具備更全麵的智能素養。平麵設計中設計師的活動與以上描述類似。阿曆克斯·伍·懷特在其著作《平麵設計原理》中簡明扼要地總結了設計的過程和步驟:首先是針對實際問題做出自己的理解,對其重新定義;其次,分析了解所要運用的材料;第三,從混亂中適當提取出最本質的材料;第四,抽取重點並強化它;最後,將所有的要素進行統一協調的組織。④這樣的工作流程體現了現代商業設計批量生產作業的主流趨勢。即使是主要針對個體進行的設計,如私人定製,亦需要多種智能的參與。譬如,在服裝定製設計中,“從設計開始為你做,要打紙板,有布樣,進行立體調試,半成品調試”。⑤看似簡單的流程,蘊含了極複雜的工作內涵。它不僅對設計師提出更全麵的技術要求,更需要設計師調動多種智能,及時把握設計對象微妙的心理需求,與其進行良好、有效的語言文字及圖像溝通,將抽象的設計思路轉化為具象的設計稿件或範本展示給對方,從而達成設計創意思維的有效傳遞,獲得客戶認可直至製作完成。可以看出,“視覺——空間智能”並非設計師唯一使用且貫穿設計活動始終的智能。設計活動需要多種智能的合作運用。沒有團隊成員或者作為設計構思參與者的客戶在實踐環節的協同工作,幾乎不可能實現完整的設計。在趙偉軍等人的研究中,作者調查了包裝、廣告、動畫、媒體、服裝、環境和建築等行業500多名設計師,分析得出設計師勝任力的7個模塊,分別為設計倫理(包括藝術修養、以客戶為中心、獨特設計理念因素)、工作態度(包括工作投入、盡己所能因素)、人際理解(包括理解上司與同事、靈活應用能力、良好表達能力因素)、專業技能(包括專業設計技能、後續服務、遵守設計法規和原則因素)、創造力(包括追求工作效率、嚴重問題的解決能力、社交能力因素)、自我管理(包括自我能力的運用、樂觀心態因素)和組織認同(熟悉政策和情況等、繼承和發揚傳統)。⑥其中,設計倫理被認為屬於人格特質的範疇;專業技能主要指設計的專業知識技能;其他5項則通常被稱為一般能力。該研究結果凸顯了設計創造力以外的多元智力因素被設計行業所需求和重視,與前述工作過程分析是相契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