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你還沒來,我怎會離開
到底走多遠,才能走到愛的盡頭?一碗粥,一碟菜,一個對視,一把相扶,落到煙火裏的,有她的芬芳,有她的苦澀,是舊時光堆積而成的朵朵蓮花,哪怕是再盛大的綻放,也已悄悄褪去聖潔的光環,自是有她腳踏實地的溫暖。
一心一意,把普通淬煉成永恒
一輩子,其實很短,生死之間。
而愛情卻可以很長,是在一起那一刻的天長地久。
1
窗台上布滿了玻璃翠的綠,那綠,綠得透,綠得亮,綠得逼人的心。莫小妃站在窗前,輕輕撩起它柔柔軟軟下垂的枝條,毛茸茸的,很舒服。其實,這片綠隻有一條根,凡是看到它的人,都很驚訝:怎麼會如此旺盛呢?
莫小妃就笑,因為喜歡,她就將所有的心血放到了它的身上。它也爭氣,一天天枝繁葉茂起來。
每次西哲回來,她都把他拽到窗邊來看看,扯著他的胳膊說:“快看,我的翠翠又長了不少呢,還有小花要開呢!”
西哲說:“好,好。”說著的時候,就奔向了浴室,他沒有時間看她的翠翠。
莫小妃便歎口氣,嘟囔著:“是不是我這女人俗氣了,讓你這樣冷淡?”
可是,等西哲清淩淩出來的時候,卻迫不及待地緊緊抱了一下莫小妃,然後直奔廚房,他要給她最美好的味道,彌補他不在的虧欠。分別的思念,便在這悠悠的馨香裏散漫開來。
莫小妃最喜歡三樣東西:音樂,華服和玻璃翠。
前兩樣不必多言,可是喜歡這玻璃翠就有點兒牽強,因為它不過是一株植物,且是太普通,普通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屑於它的存在。它的另一個名字確實很俗氣,叫:死不了。
2
西哲的工作忽然有了很大的流動性,最近一年,他幾乎沒有一個星期是完整地在家過的。所以,每次回來,兩個人總是如蜜月般的甜蜜。可是莫小妃還是有點兒失落,一個人靜靜地上班,靜靜地想他。然後,在合適的時間裏,一個人背著包去旅行。
那天,夜幕降臨,古老而妖嬈的麗江浸染在朦朦朧朧的曖昧裏。她住在一家客棧,客棧的名字很美——餘韻茶香。她已經是第三次住在這裏了。
晚飯後,她一個人來到茶廳喝茶,看著路邊輕輕飄搖的燈籠,出神。
“姐姐,怎麼一個人呢?”一個輕盈的身體,忽地飄到了她的麵前。
她笑了笑,還沒說什麼,她就坐在了她的對麵。
“我是大三的學生,叫宋靜,你叫我小靜好了。我課餘時間在這裏打工。看到您很多次了,有點兒喜歡您了,嘻嘻。現在,我已經下班了,想和您聊會兒天,好嗎?”
莫小妃被她的活潑吸引了,笑著點了點頭。
這小姑娘,白皙的臉龐滲透著一點點高原紅,但這並不妨礙她的美麗。薄薄的、紅潤的嘴唇很性感,有種想讓人吻一吻的衝動。
談話是從茶開始的。莫小妃沒有想到,小姑娘竟然如此精通茶道,這讓莫小妃心裏震了一下。
小靜說:“喝茶的時候細胞越來越小,所以喝茶的人都是彬彬有禮的。而且,茶葉是為友情存在的,如果沒有朋友,喝茶就沒辦法獲得分享的快樂了。所以,姐姐,一定要有朋友來分享你的好茶,那樣,它才有意義呢!”
一杯,又一杯,兩個人在茶桌前聊得不亦樂乎。
“其實,這茶和人是一樣的,慢慢品,總會有味道的,而且總會不同的。”說這個的時候,小靜眼裏有一層淡淡的憂傷滑落,是和剛才截然不同的一種狀態。
莫小妃覺得這是個有故事、有思想的女孩,在她身上,莫小妃似乎看到了自己身上缺少的東西了。
“姐姐,我該走了,他要來了,我得去接他了。”這時候,她的眼睛裏又恢複了剛才的神采。然後,伸出胳膊抱了抱莫小妃,調皮地衝她做個鬼臉跑開了。
在她緊緊的擁抱裏,莫小妃微微顫了一下,說不清是驚訝,是留戀,還是其他什麼。
3
莫小妃回到家裏,先給玻璃翠澆了一些水,然後打開窗戶,陽光絲絲縷縷地射了進來。她忽然覺得有些晃眼。抬頭,看對麵的陽台,飄搖著花花綠綠的衣服,那麼濃的煙火味。什麼時候,自己才能有這麼一身味道呢?
當西哲回來的時候,莫小妃理直氣壯地看著他,眼光裏滿是狐疑,看得西哲有點兒慌亂。他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說:“幹嗎這麼看我?像要扒了我的衣服似的,著急了?”
莫小妃低頭一笑,牽了他的手,走進臥室。
蜷縮在西哲的懷裏,莫小妃喃喃地說:“我們要個孩子吧。”
西哲撫摸著她光滑的脊背,沒有作聲。
莫小妃給他看自己的博客,那是記錄她音樂的地方。博客的內容,清一色的是音樂,還有關於音樂的文字。文字裏,更多的是記錄著西哲在與不在時候的情思,日誌的所有背景竟然都是清一色的玻璃翠。
西哲從來沒有關心過她喜歡的音樂,如今看了,輕輕歎口氣,使勁兒摟了一下莫小妃。
莫小妃撫摸著西哲稍稍隆起的小肚腩,慢悠悠地說:“這次出差很累吧。怎麼沒找個妞聊會兒天呢?”
西哲開始擰她的小鼻子:“怎麼這樣挖苦你的老公呢?”
“我俗氣了唄!現在不都流行這個嗎?我呢,沒了激情,沒了風花雪月,哪能給你新鮮、給你寧靜的美麗呢?給你的,不過是那片俗氣的死不了罷了!”
莫小妃把靜字說得很重,似乎要強調什麼似的。
4
莫小妃喜歡上了宋靜,宋靜也更加地喜歡莫小妃這個如蘭的女子了,她把她的一切傾訴給了莫小妃。
宋靜有一個相當帥氣的男友,可是宋靜卻突然愛不起來了。這是因為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的成熟睿智,仿佛是一個強大的磁場,牢牢地吸引住了宋靜。然而,那個男人在遙遠的地方,根本沒有辦法給她一個安定的未來。
宋靜卻欲罷不能,她喜歡他帶來的每次驚喜。她非常享受和他在黑暗中相擁的感覺,閉著眼睛,感覺他寬厚的手指在自己的身上遊弋,享受著白雲一樣的愜意,然後,她可以大叫,可以在他的身上留下她愛的齒痕。她更喜歡,他在她的耳邊喃喃地說愛她。
每當她和那個男友在一起的時候,男友就默默地看著她,從不傷害她。他也勸過她,既然沒有未來,何必要糟蹋自己呢?
宋靜聽了,衝他吼,讓他滾得遠遠的。她說,她就是喜歡。帥氣的男友不再作聲,默默地收拾著她發脾氣時弄亂的一切。
說這些的時候,宋靜在莫小妃的懷裏哭得稀裏嘩啦,眼睛紅紅的。她說,自己的愛太不幸,不是自己的,終將得不到。她幾乎就要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了。
莫小妃摟摟她,安慰著。然後,喝茶,靜默。
莫小妃帶了一小盆玻璃翠給宋靜,宋靜驚訝地叫起來,這麼普通的東西怎麼可以如此華麗?
莫小妃笑著告訴宋靜,我們也可以活成這個樣子,懂得生活,懂得努力,雖然俗氣卻有內涵。
宋靜給莫小妃看她積攢的車票,那都是被宋靜編了號碼的,是那個男人愛她的見證。每張車票上,都有那個男人的名字。看著它們,宋靜感覺自己幸福得要死。
莫小妃呆呆地看著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忽然覺得渾身冰涼,一種難以言盡的傷感在胸口湧動,她下意識地用雙臂抱了抱自己。
5
一個星期後,西哲回來。不知怎地,他忽然注意到了玻璃翠,笑嗬嗬地說:“長得不錯嘛!”
“是啊,因為它代表著堅強、勇敢、執著、一心一意、不悔的愛……”莫小妃撫摸著玻璃翠,一字一頓地說著。
“哦……”西哲似乎有點兒慌亂,點點頭,走開了。
晚上,莫小妃在西哲的懷裏翻了個身,他的懷抱還是那麼溫暖。隻是,當她打開台燈,她的心還是亂顫了起來:她看見,在西哲的臂膀下,有兩道整齊的紅潤的齒痕,那齒痕像兩把利刀一下下砍著莫小妃脆弱的心。她實在不願意,將這兩道齒痕和那個可人的宋靜聯係在一起。她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忍讓著,堅持著,希望西哲能夠早早地回來。這樣想著,莫小妃悄悄地關了燈,躺在西哲的身後,胳膊搭在他的臂膀上,眼淚無聲地流了一夜。
西哲又出差了。莫小妃沒有理由阻攔他,還是準備好了他要帶的東西,送他走出家門。回到屋裏,她拿出手機,手機的相冊裏,有一張照片,是整整齊齊的13張車票。每一張車票上都有西哲漂亮的簽名。她看著它們,仿佛做著一場夢,夢裏好像有一隻怪獸,張牙舞爪,猙獰地向她跑來,撕扯著她的每寸肌膚,冷漠、殘酷、無人能救。但是,她現在要讓它變成天使,帶來新鮮的空氣。
莫小妃終於按下了發送鍵。
6
莫小妃喜歡玻璃翠,是因為當初西哲的一句話:我們的愛,就像它,死不了!
莫小妃聽了,異常的喜歡,玻璃翠的生命有多長,我們的愛情就有多長!於是,莫小妃就一心一意地愛著它、養著它。當她發現西哲有太多次出差,太多來自麗江的電話,太多來自麗江的短信,她便想尋一下答案了,尋著尋著,就把玻璃翠送給了那個叫宋靜的女孩子。她是想讓女孩子懂得,所有的普通,都可以經過心的淬煉,化成永恒。隻不過,那心是要一心一意的!
莫小妃看著長長的玻璃翠,異常的平靜。
手機彩信提示音響起,打開:
老婆,我愛你!
背景是濃綠的玻璃翠!
莫小妃拍下窗台上的玻璃翠,寫上她在心裏說了無數遍的話:
西哲,等你回家!
愛,要經得起平淡的流年
初戀,其實是件很小的事情,
小到兩個人,隻是好那麼一陣子,
而這一陣子,卻可以曆久彌堅,從不會被超越。
1
2012年11月21日清晨,北方小城,天霧蒙蒙的,有點兒灰。陳雨黎喜歡這樣的天,它能讓心安靜,而且有種與天籟合音的美。她把手機放到口袋裏,抬頭看看路邊的樹,枯幹的枝條上掛著一層淡淡的白。
陳雨黎在上班路上,發了一條短信給那個人。
不久,好聽的《因為愛情》輕輕響起,在這樣清寂的早晨顯得那樣狂熱。
陳雨黎笑了,她知道是楊柳,隻有他的電話和他的短信,才會響起《因為愛情》的鈴聲。
早安,寶貝,在去青島的路上。
陳雨黎一下子笑得更燦爛了。在剛剛的一刹那,她就希望會有那兩個字,會有那個讓她看了,安心一天、快樂一天的兩個字:寶貝。
短短的11個字,陳雨黎看了一遍又一遍,仿佛看到了他細長的眼睛,黑黑的眉毛,紅紅的唇,正衝著自己花枝亂顫地笑呢!
他就是那樣一個快樂的大男孩,已是而立之年,依舊像個孩子似的。陳雨黎喜歡他這樣的“沒心沒肺”。
我在上班路上,你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叫我“寶貝”的人,刻骨銘心。一輩子。
紗一樣的霧籠罩著小城,顯得有點暗。但她的心如同牡丹一樣燦爛地開放著,不是雍容華貴,隻是認真盛開的那種美,是落入凡間吸了人間煙火的真實的美。
陳雨黎不記得,除了父母會叫她“寶貝”之外,還有誰這樣叫過她。他?那個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李岩嗎?怎麼會呢?李岩算是個好男人,事業做得風生水起,孩子老人的衣食住行安排得妥妥當當,也從不指望陳雨黎能掙多少錢,隻要她開心就好。
但是,除了他需要,他幾乎從不會和陳雨黎纏綿。陳雨黎覺得,他是沒時間吧,抑或累了吧。所以,陳雨黎也不在乎,一心一意地上班、回家。
可是,有一天她覺得,她想要什麼了。
就像此刻,她想收到一條回信,那回信隻要三個字就好——一輩子。
片刻,她真的如願收到了她想要的那三個字。
陳雨黎淚流滿麵,她感到眼淚的溫度,那麼暖。
2
陳雨黎覺得自己想要什麼的那一天,是在7月。
那天,陳雨黎接到同學聚會的通知,當時,心就狠狠地跳了一下,她想到了那個他。
中學時,他高大帥氣聰明,一直是女生崇拜的對象。可他卻偏偏喜歡上了矮矮的陳雨黎。陳雨黎很自卑,覺得自己那麼醜、那麼矮,怎麼會配得上他呢?
雖然也是喜歡,終是不敢麵對,隻把這美好的心事默默放到心裏,努力地學習。
後來,陳雨黎去讀大學,他去經商了。
再後來,陳雨黎嫁了人,他也娶了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