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文學思潮、創作方式與批評術語(10)(2 / 3)

中國即使有“公共領域”,其情形也與歐洲有較大不同。通常,人們認為晚清末年在上海開始出現公共知識分子,如鄭觀應、王韜、馮桂芬等人,而且,民間社團開始大量出現,以致“各處會所如林,黨員如鯽”,“鄉曲措大,市井鄙夫,或則濫竽工會,或則側身政黨”;另外,日報、月報、周刊等工業時代媒體開始風行,於是,公共知識分子、社團、媒體構成了最早的中國“公共領域”。但是,明顯的事實是,上述因素實際上是依托於上海19世紀末開始出現的所謂“上海勢力”的基礎,而“上海勢力”則是包含了西方資本、中國官紳與地方商人的多元力量,其頭麵人物是盛宣懷這一類有著官與商多重身份的人物。在多次的曆史事件中,如庚子年的“東南互保”,其背後還有劉坤一、張之洞等人的背景。也就是說,它並不產生於市民社會,更何況當時的上海尚未產生市民社會。所以,海外學者如美國的羅威廉與蘭金,通過對晚清漢口與浙江的地域研究,認為中國的“公共空間”並非哈貝馬斯意義上的,而是中國傳統士紳社會的結果,在近代,不過又加入了商的成分,即城市紳商社會。黃宗智則幹脆提出另一個概念——“第三領域”,即在國家權力與宗教社會之間以城市紳商為主體的結構場域。中國近代的“公共領域”有時並不是市民社會的結果,相反,它還可能是傳統中國社會功能的一種延續,並帶有宗族色彩。美國學者顧德曼的《家鄉、城市和國家》認為,上海社會兼有國家與地方宗族多重色彩,各種社團其實與地方宗族有關。比如同鄉會。一方麵,同鄉會履行著傳統功能,如為移民介紹職業、喪葬遷棺、節慶活動;另一方麵,又舉辦慈善賑災、管理稅收並維持地方秩序,有時起到了半個政府的作用。而裴宜理與韓起瀾也通過研究發現了社團背後的政府、幫會背景,比如工會。在這裏,理解的關鍵是“公共性”到底是什麼。中西方的“公共”含義有所不同,西方的公共性是在市民社會的自由狀態中出現的,中國的“公共性”則帶有國家性質。中國近代的“公共領域”有著較多對國家事務的參與,如賑災、興修水利,乃至救火與地方軍事保護等等,它同時也得到了國家的高度認可,其國家性是一目了然的。

從文學角度來說,如果認為始於晚清的民族國家濫觴於“公共領域”的報刊媒體的話,那麼,結合中國近代“公共領域”的國家背景,可以認為,這種文學上的民族國家想象也並非完全是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產物,因為它的國家意誌甚為明顯。梁啟超的《新中國未來記》、陸士諤的《新中國》、碧荷館主人的《新紀元》,甚至陳天華的《獅子吼》,都從重塑中國國家未來的世界霸權地位構架新中國形象,如中國皇帝作了世界彌兵會會長,中國宰相擔任萬國和平會會長,世界改用黃帝紀元等等。而20年代末30年代初國民政府推行的南京“首都計劃”、“大上海計劃”等反映出的民族主義國家理念,也是民族主義文學表達國家意願的基礎,甚至茅盾《子夜》對吳蓀甫等人的激賞,也有孫中山《建國方略》這種國家藍圖的因素。也就是說,中國近代產生的國家“想象的共同體”,也絕非完全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結果,而是某種國家政治使然。

再看都市文學的情況。由30年代上海的咖啡館、影劇院、文人沙龍、舞廳而產生的30年代海派文學,大致是最符合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的原本含義的。從張資平、周全平在上海開設咖啡館開始,海派文人經常聚集於俄商複興館、沙利文、Federal(聯邦咖啡館)、D.D.cafe以及新雅茶室;曾樸與曾虛白父子,也確實仿照法國沙龍性質組織聚集會所,現代派、新感覺派乃至民族主義文學的一些骨幹經常側身其中。但若以此說明上海都市文學完全建立於嚴格意義上的哈貝馬斯所說的“公共領域”卻未免過於武斷。上海30年代的都市文學,不僅包括了海派,而且也包含左翼所在內。左翼不僅有樓適夷、姚蓬子等人的《上海狂舞曲》、《都市sonata》等具有海派風格的作品,更應包括茅盾、丁玲、蔣牧良等人有突出左翼特征的作品。事實上,有著極強國家使命的左翼陣營,也應當是中國特色的“公共領域”裏的強大分子,而這就不是沙龍、咖啡店一類歐洲公共領域所能闡釋清楚的,它可能依存於亭子間、廣場,甚至街頭的遊行隊伍。這也是一種“公共”空間。至於說到中國30年代“公共領域”的縮小,其責任在於左翼的褊狹,便無論如何也講不通。因為,左翼的種種努力也許是帶有強烈褊狹色彩的,但卻是在擴大中國式的“公共領域”,而絕非縮小它。之所以出現這種悖論,症結在於將中國近代社會的“公共領域”完全等同於哈貝馬斯所說的歐洲公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