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有著自己的渴求欲望以及難以啟齒的需要。所以日子還要過下去,就必要學會寬恕,隱忍,以及緘默的言語。
西方某地發生了凶殺案,警方迅速抓到了殺人嫌疑犯,證人證言一應俱全,都說就是他幹的,他無論如何喊冤都沒有人相信,沒有人可聽他的。可他確實是冤枉的,僥幸逃脫的真凶也是良心難受,於是他去向一個神父懺悔,說出來之後,真凶感覺心裏好受多了。
可這個神父自知道真相後,心裏受不了了,這個神父隻好去向另一個神父懺悔,以緩解自己承受的壓力。就這樣每個知道邪惡秘密的神父都去找另一個神父懺悔,最後所有的神父都知道了這個秘密,可是法官無法得知真相。行刑的那天,被冤枉的人哭著對神父說:那死的人真不是我殺的……神父說:孩子,我早就知道那死的人不是你殺的。
這叫一個淚奔淚流啊!這個故事是把某種邏輯推演到極致:聽人懺悔的人必須保守他人的秘密,這樣的懺悔製度才能保存。如果你為了救一個人破壞它,搞得人人從此不再相信神父,那麼現實將變得更壞,不僅真凶,所有人都不會來懺悔,而蒙冤者照樣要被處死。
一個社會應該避免落入“好人陷阱”,即太愛當好人,從而越了界,最後把整個社會搞亂。應該鼓勵人人把自己分內的事做好,分內的事做好了,才能“放得下,提得起”。
“放得下,提得起”才發現要做一個這樣麵麵俱到的人,有多難,首先內心要有足夠強大的承受力,好似早已看穿了塵世是沒有絕對的是與非的觀念,生離死別隻不過是滾滾紅塵不斷上演的把戲,不講人緣,不講物緣,有些人的經過,是輕若雲煙隨時隨風飄散,世間的事,不外如是,你不去負他,他便要來負你,哪有什麼例外呀。狠心砍斷恩恩怨怨,此後,寒交暑,晝替夜,聚複散,日頭照舊東起西落。樹紅柳綠,誰沒有誰不是不行,要怨就隻能怨命。
這樣的文字,看罷,做了不說是一回事,不做說了又是一回事,到底細細想來對於我們自己還是感到涼意浸肌,難到一個人的生命,事情的真相抵不過選擇做一個好人還要重要嗎?我啞然,久久的沉思默想,一個陌生人的生命,即使是與我們兩不相幹,可他同樣溫暖著他家人的心靈,也許除了偶爾的調皮外,他同樣喜歡率性而為。可天大的冤屈追逐他的時候,他,他的家人及旁觀者都是極難看得開、想得透的。
一片擾攘,不說內心的悲戚,常常揣想這個故事又會作為怎樣的標本,被夾進曆史書頁裏,而閱讀此文章的人們,又會是怎樣的表情?該是豔羨,還是詫異?
所以,盡本分是最大的好或不好?我不斷然下這個評語。看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