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2)(2 / 3)

第四,關係要穩定。愛情中,一個不穩定的關係會給一個成年人造成極大的傷害。童年時,這個傷害會更重。

這四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孩子都會受傷,他就難以在內心中建立起一個好的內在關係模式來,他的人格就會存在一些缺憾,他的心靈成長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什麼是存在?

存在主義這個詞已廣為人知。

然而,什麼是存在?

作為一個人,體驗和感覺就證明著他的存在,就是他的存在。

所以,一個感覺豐沛的人,一個體驗豐沛的人,是存在過的。

要有豐沛的感覺和體驗,就要勇於投入生活的洪流,就要自己為自己的人生作選擇。這樣,你才能有豐沛的感覺和體驗,你才能體會到自己的存在。

相反,假若你一直是被人作選擇,你就沒有存在過。

所以,在《1984》中,掌握著主人公生死大權的奧勃良對被掌握者說:“你不存在!”

所以,一個總被父母安排一切的孩子說,他覺得好像自己沒有活著,他甚至走路時都感受不到自己的雙腳,於是經常摔跤。

存在與不存在,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哲學命題,而是實實在在影響我們生活的人生命題。但很多時候,因為選擇了還要負責,這很沉重,所以我們主動不想存在。

譬如,盡管遇到了很簡單的問題,仍有很多讀者給我寫信說: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不能告訴你該怎麼辦。

假若我這麼做了,我既剝奪了你選擇的機會,也侵害了你的存在。

我為你作選擇時,我存在,但你不存在。

偶爾懶一下,讓別人替自己作選擇,這比較愜意。然而,一旦這成為一貫的模式,再想贏回自己的存在權,就很難了。

譬如,當納粹德國將所有人的選擇權交給希特勒後,這個國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就隻有希特勒存在,其他人都不存在。

這時,誰想顯示自己的存在,希特勒就會令你的肉體徹底不存在。

所以,要尊重自己的選擇,並因而努力承擔自己的責任,以爭取你的存在。

定律四:多一隻心靈之眼,看破關係的迷霧

一個人怎樣對你,反映著他的內心。

你怎樣對一個人,反映著你的內心。

這叫投射。

一個人怎樣對你,可能是被你教會的。

你怎樣對一個人,可能是被他教會的。

這叫認同。

投射與認同,是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心理互動機製,是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相互影響的主要途徑。

所以,不必將關係中發生的事情簡單地歸到自己身上或他人身上。相反,我們應該多一隻心靈之眼,學會從內在關係的角度上審視自己和對方。

前麵一節,講述了心靈成長的第三個定律,其中講道,我們所謂的人格是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即“內在的小孩”與“內在的父母”的關係。並且,這個內在關係模式基本在6歲前形成。

那麼,第四個定律就是,這個內在關係模式是我們與他人、社會乃至世界相處的基石。簡而言之就是,童年時,我們怎麼與父母相處,長大後,我們就怎麼與其他人相處。

不過,這個相處模式也有變數。某一時刻,在某個關係中,你會以“內在的父母”自居,而將“內在的小孩”投射到對方身上,而在另一時刻,你或許以“內在的小孩”自居,而將“內在的父母”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在將自己內在關係模式向外投射的時候,關係的另一方,也在做同樣的事情。

這就是人際互動的主要方式。

這裏所說的互動,不隻是我們與其他人的言語互動,還有來自潛意識的信息互動。相對於意識層麵的言語互動,潛意識的信息互動更重要。

這也不隻是我們與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人的互動,還包括我們通過書本、網絡和電視等媒介與其他人的互動。這也不隻是我們與人的互動,還有我們與其他生靈乃至大自然的對話。

在這所有的互動中,內在關係模式都是基石。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你的內在關係模式一直恒定不變。相反,與其他人、與社會和與自然的每一個互動都是機會,即促進你心靈改變的機會。當然,這也常常蘊含著風險,每一個互動都可能把你的心靈拉進黑暗。

如果隻討論現實中的人際關係,可概括為一句話,即關係並非兩個人的事情,其實是兩個內在關係模式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