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善教”又與德治的理論緊密相關。德治的關鍵在於統治者能否先盡其德,要求統治者自身應該首先具備合格統治者所必需的德性。而儒家的“善教”其關注的出發點與德治基本相同,都是首先要求統治者具備必須的德性。這種對君主的道德規範,就德治的角度而言可以稱之為“正君”,而就“善教”的方麵而言,也就是統治者自己反躬自省的“正己”之道。《孟子?離婁上》說:“惟大人能格君心之非。”朱熹對這句話的注釋是:“大人者,大德之人,正己而物正者也。”朱熹一語揭示了“正己”和“正君”的關係,儒家所謂“正君”,正是通過君主自身的“正己”來達到“格君心之非”的目的。《論語》中所謂“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及“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也都是這種思想的表達。
2.儒家之教在修己治人方麵的區別
一直有人認為,儒家“風行草偃”的教化是樹立以君子為典型的道德楷模,然後要求全社會效法君子之行的道德教化。因此,有人將儒家的“風行草偃”之教與現在的道德教育相比較,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僅造成教化者假話空話大話連篇,而且在社會上釀成了偽善成風的局麵。樹立君子為榜樣,要求一般百姓人人向君子學習,要求人人致聖,會導致強製推進道德,消滅公權力與私人生活的界限,使得個人自由的空間消失殆盡。這種對儒家的指責實際上並不能成立,將“忠恕之道”一以貫之的儒家怎麼可能認可這種強人從己的思想呢?“子曰: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其實,儒家不僅不可能要求人人學習聖人君子的道德品質,相反,儒家一定會反對道德教化的強製推行。這也就是儒家在修己治人上的不同標準。
《中庸》特別強調“慎獨”的意義,也是通過自省而內聖外王的唯一途徑,但是這隻能作為個人修己的標準,不可因此而作為政治上要求人民人人都去施行的標準。《禮記》中說的“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也正是這個意義。“議道自己”的“道”,就是儒家所要求的修身致聖的做人的標準,這種標準隻能自己給自己設立,是自我約束的。“置法以民”,就是社會一般人的生活規約,這種規約的製定標準顯然不能是君子修身致聖的標準,而隻能以社會一般大眾所能實踐的日常倫理為依據,也就是“中庸之道”。董仲舒也曾經說:“內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恩以廣施,寬製以容眾……是故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為禮不敬也。”可以看到,儒家之教,嚴於正身正己而寬於以道德約束百姓。
儒家之“教”強調在修己治人上的區別有兩個方麵的意義:一方麵是如果以修己之道來要求百姓,勢必會導致程朱理學教導人們寧可餓死不可失節,所謂“以理殺人”的局麵。期待人人修身而成君子,終究將使人人變成偽君子。同時,如果統治者強製在百姓中推行自己的所謂君子的道德,不論這種道德的內容如何,都將導致政治權力介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來,導致個人自由的空間日益縮減。百姓以統治者的道德為道德,統治者的是非為是非,其實就是一個極端集權的社會,從肉體到靈魂都受到統治者的約束,也必將使百姓失去自己的是非判斷,迎來一個道德淪喪的社會。而儒家強調修己治人之別恰恰就是對這種政治與道德不分的最有力度的批判,不僅具有曆史意義而且兼具現實意義。
另一方麵,儒家對待百姓“寬製以容眾”,力圖在思想道德領域造就一個有一定的寬容、自由度的社會。而與此同時,儒家對待君子的要求是嚴於正身,實際上就是對那些掌握社會權力的人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希望在德性上對居於統治集團的人提出約束。這也正是儒家之“教”對君子的要求,儒家所謂“風行草偃”並不是通過樹立道德楷模之君子來教化百姓,而是首先對統治者提出更高的道德標準,要求統治者自身作表率,成為百官和萬民的榜樣。“成王之孚,下士之式”,詩經中的這一句,看似是在歌頌成王,實際上是說明統治者應該以身作則。孟子在“風行草偃”的前一句中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正是闡明了這樣的政治心理現象:專製時代的民眾總是會投統治者之所好。因此,統治者更應該格外重視自己的模範意義,對自己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儒家嚴於正己,關注的正是權力執掌者自身的德性,希望能通過“正己”來約束統治者的權力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