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確定了過錯歸責原則,行為人隻有在主觀方麵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過錯責任要求行為人盡到對他人的謹慎和注意義務,努力避免損害後果,也要求每個人充分尊重他人的權益,盡到正當行為和不行為的義務。判斷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的標準,一方麵既要考慮一般人的特點,即將行為人放在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上看其主觀上能否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引起的後果;同時,也要考慮到行為人所從事的職業、從事的特殊行業等個人特點,對於從事某種專業性和技術性活動的行為,必須按照專業人員的通常應有的注意標準向行為人提出要求。出版部門作為專門從事出版工作的部門,理應負有比一般人更高的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注意義務,保證經營中所涉及的出版物取得合法授權、有合法來源。正是基於這一考慮,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出版者對其出版行為的授權、稿件來源和署名、所編輯出版物的內容應盡合理注意義務。"據此,出版部門負有較高的對其出版行為的謹慎和注意義務。
就本案,被控侵權圖書大量抄襲已在先出版的同類圖書的內容,被告卻沒有注意到,而僅僅以與被控侵權圖書作者訂立作者保證不存在著作權問題的合同來逃避正當行為的義務,顯然沒有盡到對他人的謹慎和注意義務,沒有作出避免損害後果的努力,因而是有過錯的,應當對因其有過錯給原告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與KTV的版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
2008年12月19日,國內最大的KTV版權訴訟案首批判決公布,一次將近百家本市KTV告上法庭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V簡稱“音集協"(勝訴,同一首歌、箸箸鮮等9家KTV被判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最高判賠金額達17萬元,全部賠償金額近百萬元。到目前為止,有三成被訴KTV已經同意繳費。在全市1777多家KTV中,已支付版權費的KTV達到兩百多家。
據音集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判決涉及東城、朝陽兩個區的9家KTV。此前,以上兩區被起訴的部分KTV已經與音集協達成和解,進行了KTV版權費的繳付。這9家KTV分別被判賠償466萬元至M7萬元不等。其中,箸箸鮮、同一首歌由於包間數量較多,賠償金額也相對比較高,分別為M7萬元和8萬元。
2778年M7月M7日,音集協正式向市一中院、二中院及海澱、朝陽等七個法院遞交起訴狀,以侵權使用MV作品為由將同一首歌、花樣年華、第五俱樂部、M7英裏等位居北京的M77家KTV推上被告席。目前,已有三成被訴KTV與音集協達成了繳費協議,部分區的娛樂行業協會也正在與音集協進行洽談,希望實現整體授權。其中,西城區娛樂行業協會已經與音集協達成了協議,西城區的七成KTV已經交納著作權使用費。北京地區已經支付版權費的KTV達到兩百多家。
爭議焦點
KTV經營者是否侵犯了音集協依法享有的著作權。
法院判決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5訴北京聖金娛樂有限公司等6家KTV經營者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件。
法院判決
認定KTV經營者未經授權在經營的KTV包間的點歌設備中使用音集協享有著作權的相關音樂電視作品的行為侵犯了音集協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判決對6家KTV經營者分別作出給付音集協705萬元至18萬元不等的賠償金。
分析:北京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專家張平教授認為,KTV企業是否要繳納版權費,關鍵要看它與卡拉0K產品供應商之間的軟件購買合同中,是否對版權費繳納等問題作了約定。如果作了相關約定,則不存在上述問題,如果沒有則需繳納版權費。畢竟KTV企業購買使用點歌係統軟件的行為,和一般公民購買用於娛樂的行為,在性質上是有所區別的。KTV企業是用來進行營利的,它通過反複多次播放歌曲進行獲利,應該繳納一定比例的版權費。但是根據國際慣例,此種版權費的繳納費用應該是比較低的。
對音集協等版權收費行為是否構成壟斷,北京大學法學院反壟斷法專家盛傑民教授則未作出直接回答。他認為,卡拉0K的版權收費,情況非常複雜,是否構成壟斷要綜合很多實際情況才好判斷。不過盛教授認為,對KTV企業進行版權收費應該慎重,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收取卡拉0K版權費,這種增加的經營成本最終還是要轉化到消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