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注釋(3)(2 / 3)

[209]據來信原文,此處“不”字係誤印。

[210]語出朱熹《大學或問》。

[211]《孟子·告子上》:“告子曰:‘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評價道:“告子未嚐知義,以其外之也。”

[212]朱熹《中庸章句序》:“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

[213]“盡心、知性、知天”“存心、養性、事天”“夭壽不二,修身以俟”“生知安行”“學知利行”“困知勉行”等概念,參見第六條注。

[214]《禮記·祭義》:“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

[215]《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216]《論語·堯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

[217]《孟子·滕文公上》:“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之路也。”

[218]朱熹《與劉子澄書》:“近覺向來為學,實有向外浮泛之弊,不惟自誤,而誤人亦不少。方別尋得一頭緒,似差簡約端的,始知文字言語之外,真別有用心處,恨未得麵論也。”厭繁就約,即厭惡繁雜的文字功夫,從事簡易的本心涵養。

[219]朱熹《答呂子約書》:“文字雖不可廢,然涵養本原而察於天理人欲之判,此是日用動靜之間,不可頃刻間斷底事。若於此處見得分明,自然不到得流入世俗功利權謀裏去矣。”涵養本原,即培養本心。

[220]操觚染翰:意為提筆寫作。觚,竹簡;翰,筆。

[221]此處“即”當作“既”,已經的意思。

[222]《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比喻以百倍的努力趕上資質卓越的人。

[223]《中庸》:“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224]《尚書·舜典》:“歸,格於藝祖。”格,至、到。藝祖,即文祖,堯祖先的廟。格於藝祖,即到文祖廟。

[225]《尚書·大禹謨》:“七旬,有苗格。”意為有苗族人到來。

[226]《孟子·離婁上》:“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格,糾正。

[227]《易傳·說卦》:“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意為通過窮盡事物的道理以至於明白事物的本質,最終通達天命。

[228]《中庸》:“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費,廣大;隱,精微。

[229]舜在沒有告知父親瞽叟的情況下娶了堯的第二個女兒為妻。不過在孟子看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的“不告而娶”是為了避免父親知道後從中阻攔,以便能夠有後代子孫,這是權變之下孝的體現。

[230]據《史記》記載,武王伐紂時,尚未葬文王。

[231]據《孟子·離婁上》記載,曾子侍奉曾皙時,除了酒肉的奉養之外,還順從曾皙的意誌與想法。等到曾元侍奉曾子的時候,酒肉的奉養還是做得很好,但並不順從曾子的意誌。在孟子看來,做孝子應當做到像曾子一樣,不僅侍奉父母的飲食起居,還能順從父母的意誌。

[232]據《孔子家語·六本》記載,曾子在瓜地鋤草時,鋤掉了瓜苗。其父大怒,用大杖將其打昏在地。曾子醒來後,先向父親請安,又回到屋裏彈琴,告知父親自己安然無恙。孔子知道後很生氣,教育曾子應當像舜那樣侍奉父親,父親用小杖打時則坦然承受,用大杖打時則逃跑,以免使自己受傷,使父親背負不義之名。

[233]據《新唐書·孝友列傳》記載,唐代名醫陳藏器著有《本草拾遺》一書,認為人肉可以治病,於是民間開始出現父母生病後,子女割肉給父母服用的事情。

[234]廬墓:古時,父母亡故之後,孝子應在墓旁搭建草棚,守孝三年,以表達對父母的追思懷念之情。

[235]此處“間”當作“問”。

[236]多聞多見,即通過多看多聽、不斷思考,少做讓自己後悔的事;前言往行,即反思自己以前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來培養自己的德性;好古敏求,這是孔子的自稱,即喜歡古代的典章製度,並且積極地探究求索;博學審問,即學問廣博並且不斷地深入探究;溫故知新,即溫習過去所學的知識,並不斷地學習新的事物;博學詳說,即學習的內容與範圍廣博,並且對學習的對象了解詳備;好問好察,這是形容舜的智慧,即喜歡探查研究淺近的、常人的話。

[237]《論語·述而》:“子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