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公司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家(5)(2 / 2)

許多國有企業過去將“以廠為家”作為對員工激勵的口號。在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是“終身製”的,很多人從18歲進廠,一直工作到退休。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好像真是個“家”了。但實際上不是這樣。“以廠為家”,廠裏加班的時候,可以不計報酬;廠裏缺東西的時候,可以從自己家把東西拿來給廠裏免費使用,這種“有覺悟”的企業職工並不少。但是,這種“拿來主義”僅僅是單向的。換一個角度,試試“拿出主義”又會怎麼樣?把廠裏的東西拿回自己家使用了,那就成了“盜竊”或“貪汙”了。你說,這個“家”是你的嗎?

在改革開放初期,企業裁員掀起了一場天翻地覆般的觀念變革,許多下崗職工上訪、告狀,為什麼?就是因為這些職工從心裏把企業當“家”了,他們感覺下崗就如同父母將未成年子女趕出家門一樣,能不告狀嗎?企業是爹娘,政府是爺爺,向爺爺告爹娘的狀。後來,人們慢慢接受了精簡、裁員、下崗等正常的企業管理行為,沒有人再覺得裁員有什麼不正常了。多數人也清楚了,企業不是家,至少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家。

可以說,企業和員工的關係,從本質上說就是一種“買賣關係”,企業購買你的智力、技能、時間和體力,你通過出售智力、技能、時間和體力而獲得報酬。誰能把這種“買賣關係”處理得更好,那企業的發展也就會更好。

拓展透析

在許多企業的管理中,一直存在一個非常錯誤的觀點,那就是認為公司就是一個家,很多管理者認為自己需要成為“父母官”,認為員工“應該以公司為家”。

那麼,公司跟員工到底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呢?要理解這一點,我們需要回歸到組織本身的屬性上來。當一個人與組織聯結的時候,對於個體來說,組織和個人的關係如何理解就變得非常重要。當我們說“公司不是一個家”的時候,就表明組織不會照顧個人,也就意味著在組織中我們是用目標、責任、權利來聯結,而不是用情感來聯結彼此的。組織有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之分。正式組織就是指運用權利、責任和目標來聯結人群的集合;非正式組織是指用情感、興趣和愛好來聯結人群的集合。在一個企業中,非正式組織固然能激發員工極大的工作熱情,但正式組織才是企業立足的根本。

要真正理解企業這個組織,我們還需要充分理解家庭是什麼樣的組織。家庭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組織,從組織屬性上講家庭是正式組織,但從管理的屬性上講家庭是非正式組織管理。所以回到家裏,一定要講情感、愛好和興趣,千萬不要講責任、目標和權利。可是我們常常看到的情況是反過來的,到家裏人們大講責任、權利和目標,在家裏爭論誰的權大,責任應該是誰的,而且為家庭設計了非常高的目標。結果發現,家裏人常常因為誰說了算大傷感情,常常因為誰該做家務這樣的事情而不和;相反到了企業裏,人們大講感情、愛好和興趣,不斷地希望能夠被照顧,不斷地強調需要和諧,不斷地尋求“家”的感覺,覺得應該讓每一個人都得到關心。其實這是錯的,在家裏根本就沒有責任和權利的劃分,各方都需要不斷地增進感情,培養共同的愛好和興趣,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讓生活充滿愛及和諧。而在企業裏不能夠從情感出發,組織存在的理由就是創造價值,如果不創造價值就不可能存在,而創造價值就需要承擔責任、需要權利,從而實現目標,因此感情不是首要的,如果沒有價值創造,再關注人的組織也要被淘汰。

可見,當我們理解企業這個組織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對於組織而言,不能夠談論情感、愛好和興趣,不能夠希望組織是一個“家”,因為組織更注重的是責任、權利和目標,當目標無法實現的時候,組織也就沒有了存在的意義,而組織中的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