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方法

(1)存貨跌價準備應當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企業應將每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逐一進行比較,按較低者計量存貨,並且按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企業應當根據管理的要求及存貨的特點,具體規定存貨項目的確定標準。

(2)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係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並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具有類似目的或最終用途,並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意味著所處的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市場環境等相同,具有相同的風險和報酬。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對存貨進行合並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3)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這是指如果某一類存貨的數量繁多並且單價較低,企業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即按存貨類別的成本的總額與可變現淨值的總額進行比較,每個存貨類別均取較低者確定存貨價值。

十、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的會計處理

企業采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時,應設置“存貨跌價準備”賬戶和“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賬戶。

企業首次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時,應按存貨可變現淨值低於其成本的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以後各會計期末,企業均應將存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進行比較,以計算出應計提的準備金額,然後再與“存貨跌價準備”科目的餘額(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於已提數,應予補提;反之,應衝銷部分已提數。補提存貨跌價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使得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後又得以恢複的,應按恢複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但是,其衝減的跌價準備金額,應以“存貨跌價準備”賬戶的餘額衝減至零為限。

需要注意的是,期末對存貨進行計量時,如果同一類存貨,其中一部分沒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區分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和沒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兩個部分,分別確定其期末可變現淨值,並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從而分別確定是否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二節原材料和庫存商品

一、原材料的含義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並構成產品的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為了便於管理和核算以及歸類反映材料資金的增減變化和運用情況,企業必須按照材料的不同用途進行分類。一般可分為以下六大類:

(1)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經過加工後能夠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和材料。

(2)輔助材料,是指直接用於生產,不構成產品主要實體,但有助於產品形成或便於生產進行的各種材料。

(3)修理用備件,是指為修理本企業機器設備和運輸工具所專用的各種備品備件。

(4)燃料,包括固體(煤炭)、液體(油)、氣體(液化氣)燃料。按其在生產中的作用不同,又可分為生產工藝過程用的燃料、動力用的燃料、為創造正常勞動條件用的燃料三種。

(5)包裝材料,是指各種包裝用的材料,如紙、草墊、繩、塑料袋、商標紙等。

(6)外購半成品,是指從外部購入需要本企業進一步加工或裝配的已完工的半成品。

在生產中產生的廢料,設備報廢時所產生的廢料,如果回收後能再利用的,則分別按其用途列入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或燃料。如果本企業已無利用價值準備出售的,則可列為輔助材料,為數較多的也可單設“廢料”類。

二、原材料的計價

材料的計價方法,有按實際成本計價和按計劃成本計價兩種。

1.材料的實際成本

材料的實際成本可分為外購材料的實際成本、自製材料的實際成本和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