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境界中的管理者,我們將他稱之為“草商”。他們對於管理缺少起碼的理性認識,主要的是依靠某些人生經驗實施管理,管理還處於盲目的無序的“管理實踐”境界,有待於進一步從盲目的無序的實踐層麵向智性的有序的理論層麵升華。
法家針對“草商”的盲目而無序的混亂管理,從製度層麵提出了“循法而治”的剛性管理,進入了製度化、規範化的“管理科學”境界。
在這一“管理科學”境界中,管理者不再停留在盲目而無序的實踐層麵,已從理論上懂得了“循法而治”的科學管理道理。在治理中,聖明的君主緊握“賞”與“罰”的權柄,使四方臣民不得不忠心於他,竭力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這是法家以“循法而治”手段造成的“畏之”的社會效果,使無序走向有序,具有一定的科學管理意義,較之盲目而無序的“管理實踐”是一種社會進步。
但是,在這種“權力控製式”的管理境界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關係,猶如貓與鼠的關係一樣,彼此既無相互關愛,亦無信任可言。他們之間隻是一種“恃勢而不恃信”、“恃術而不恃信”(《韓非子·外儲說左下》)的冷酷的利害關係。
管理者傲視群小,虎視眈眈,被管理者畏首畏尾,唯命是聽。管理者的虛榮心和成就感雖得到了極大的滿足,但被管理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卻受到了極大的壓抑。管理者整天疲於奔命,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之中,組織一旦離開管理者,被管理者便手足無措,整個管理係統就有可能停止運轉。組織若有成績和榮譽歸功於管理者,一旦出現失敗和錯誤,則歸罪於員工,毫無君臣共享管理成果之可言。由於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缺乏最起碼的仁愛與信任,從而造成了人際關係的疏離和對抗,使被管理者“身在曹營心在漢”,一旦有機會便立刻跳槽。“循法而治”的剛性管理,隻能管住員工的“身”而管不住他們的“心”,得不到臣民發自內心的真正擁護。正如孟子所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足)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孟子·公孫醜》)。這是法家“循法而治”剛性管理的一個致命的弱點。
所以,以老子、莊子為代表的道家,立足於他們的“無為而治”的理念,對法家的“循法而治”的剛性管理,提出了尖銳的批評。老子認為“以智治國,國之賊也。”都是外在於人性的異己力量,都是違背“自然無為”法則的。
由此證明,法家所提倡的“循法而治”的剛性管理,是有害的,應當絕對的廢除。
而最好的管理就是無為而治,管理者通過製定完善的規章製度來約束人,用科學有效的製度來規範員工的行為,來約束和激勵大家。用人性化的情感來關心員工,感動員工。用好的文化、理念來統領員工的行為。機構在運行的過程中,要總結提煉自己的經營理念係統,包括價值觀、使命、企業宗旨、企業精神、人才觀等等,通過組織活動、製度等形式灌輸和傳播給企業內外的公眾、員工,形成一種健康的、積極向上的氛圍,讓員工不單單為一份薪資而工作,工作的開心,玩得開心。
對於組織機構的管理,“無為而治”是最理想的管理方式,“無為而治”的管理境界,是古今中外管理者所追求的最佳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