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混戰計(3)(1 / 3)

本計用在軍事上指對付弱小的敵人采取四麵包圍、合力殲滅的謀略。如果讓敵人僥幸逃脫,情況就會變得很複雜。緊追不舍,有可能中敵人的誘兵之計。這裏所說的“賊”,是指那些擅長偷襲的小部隊,其特點是行動詭秘,出動迅速,沒有固定的行動地點。其數量少,破壞性很強,常會乘己方沒有防備,侵擾自己。他們的企圖,是使己方疲勞,以便實現他們的戰略目的。所以,對於這種“賊”,不可讓其逃跑,而要斷其後路,圍而殲滅。當然,此計如果運用得好,絕不隻限於“小賊”,甚至可以圍殲敵人的主力軍。

關門捉賊,不僅僅是害怕敵人逃脫,而且害怕其逃走以後被他人所利用。如果門關不緊,讓敵人得以僥幸脫逃,不可輕易追擊,防止中了敵人的誘兵之計。兵書《吳子》中特別強調不可輕易追擊逃敵。書中還舉例說明:一個亡命之徒隱藏在野外,你派一千個人去捕捉他,也不易捕捉,這是為什麼呢?主要是怕對方突然襲擊而受傷。所以說,一個人隻要是不怕死,就會讓一千個人感到害怕。根據這個道理推測得知,敵人如能逃脫,勢必以死相拚,如果截斷他的後路,敵人就容易殲滅了。所以,對弱敵必須圍而殲之,如果不能圍殲,暫時放他逃走也是一種策略,但不可輕易追擊。

第二十三計搖遠交近攻

【原文】

形禁勢格,利從近取,害以遠隔。上火下澤。

【注釋】

形禁勢格:禁,禁止。格,阻礙。全句的意思為:受到地勢的限製和阻礙。

利從近取,害以遠隔:先攻取就近的敵人就會有利,越過近敵先去攻擊遠敵就會有害處。

上火下澤:語出《易經·睽》卦。全句的意思為:上火下澤,兩相違離、矛盾。此計運用“上火下澤”相互違離的道理,來說明采取“遠交近攻”的方法,使敵人相互違離、矛盾,而己方則可以各個擊破。

【譯文】

凡是受到地勢的限製時,攻取就近的敵人比較有利,越過近敵去攻擊遠敵就比較有害。火往上燒,水向下流,是己方與鄰近者離違的情形。

【戰例】

之一

春秋初期,周天子的地位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群雄並起,逐鹿中原。鄭莊公在此動蕩不安局勢下,巧妙地運用“遠交近攻”的策略,取得了當時霸主的地位。當時,鄭國近鄰的宋國、衛國與鄭國有過節兒,積怨很深,鄭國隨時有可能被兩國夾擊的危險。鄭國在外交上主動采取與魯等國結盟,不久又與實力強大的齊國在石門訂下盟約。

公元前719年,宋衛聯合陳、蔡兩國共同攻打鄭國,魯國也派兵相助,將鄭國圍困了數天。雖未攻克,鄭國已感到本國與魯國的關係還存在問題,便想方設法找機會與魯國重新修好,共同對付宋、衛兩國。

公元前717年,鄭國以幫邾國洗刷恥辱為名,攻打宋國。同時,向魯國積極發動外交攻勢,主動派使臣到魯國,商議把鄭國在魯國境內的訪枋還給魯國。果然,魯國與鄭國重歸修好。齊國當時出麵調和鄭國與宋國的關係,鄭莊公表示尊重齊國的意見,暫時與宋國和好。齊國因此對鄭國的感情也有所加深。

公元前714年,鄭莊公以宋國不朝拜周天子為借口,代周天子發令攻打宋國。鄭、齊、魯三國大軍很快地占領了宋國大片土地。宋、衛軍隊避開聯軍鋒芒,乘虛攻打鄭國。鄭莊公把占領宋國的土地全部送與齊、魯兩國,火速回兵,大敗宋、衛大軍。

鄭國乘勝追擊,打敗宋國,衛國被迫向鄭國求和。隨著鄭莊公勢力不斷擴張,霸主地位逐漸形成。

之二

戰國末期,七國爭霸。秦國經商鞅變法之後,國富民強。秦昭王開始圖謀吞並六國,稱霸中原。公元前圓苑園年,秦昭王準備派兵伐齊。範雎此時向秦昭王獻上“遠交近攻”之策,阻止秦國去攻打齊國。他說:“齊國實力強大,離秦國路途較遠,去攻打齊國,軍隊要途經韓、魏兩國。軍隊派少了,難以獲勝;多派軍隊,打勝了也不好占有齊國的領土。不如先攻打鄰國韓、魏,步步推進。”為了防止齊國與韓、魏結盟,秦昭王主動派使者與齊國結盟。其後四十多年裏,秦始皇繼續堅持“遠交近攻”之策,遠交齊楚,首先攻下韓、魏,然後又從兩翼同時進兵,攻破趙、燕,統一北方;攻占楚國,平定南方;最後把齊國也給攻占了。秦始皇征戰多年,終於統一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