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成語叫“六親不認”,意思是說不認所有親屬,形容不講情麵,那這裏麵的“六親”指的是哪“六親”呢?

“六親”的說法曆來不一,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三種。

第一種指父子、兄弟、夫婦,此說源於《老子》:“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王弼注:“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但這裏少了比較親近的親戚。

第二種指父子、兄弟、姑姐、甥舅、婚媾(指妻子方麵的家庭成員)、姻婭(指丈夫方麵的親屬),此說源於《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婚媾、姻婭,以象天明。”晉杜預注:“六親和睦,以事嚴父,若眾星之共辰極也。妻父曰婚,重婚曰媾,婿父曰姻。兩婿相謂曰婭。”但這樣又顯得有點重複,因為那些婚媾和姻婭中的一位,可能與前四類親屬同指一人。

第三種指父、母、兄、弟、妻、子,此說源於《漢書·賈誼傳》:“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唐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這個說法得到很多人的認同,“父母”可理解成包括夫妻雙方的,“兄弟”亦是夫婦雙方的而且可代指姐妹,子可解釋為子女。它較前兩種提法更全麵廣泛且明確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