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商行,又稱當鋪,在我國古代非常普遍。僅20世紀30年代,北京就有400多家當鋪。

最早的典當商行,出現於一千多年以前的南北朝時期,當時稱為“質庫”。南北朝時期佛教盛行,一些寺廟積攢下不少財資,便做起對外押物放款收息的生意來,它的發展既有助於佛教在中國的發展,又間接幫助了社會上的經濟需求者,故剛一出現,就大受歡迎,但其表現的卻是高利貸的性質。

不過,南北朝時期的典當行還處於萌芽階段,尚屬於寺院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直到唐宋,典當業才真正跳出僅為佛寺獨家經營的狹小圈子,成為整個社會十分走俏和蓬勃發展的古代金融業。

唐代質庫多為私營,開設質庫的主要是官僚、貴族、富商大賈之流,寺院中也有經營。五代時開始出現官營質庫。宋代的商品交易與金融市場更為發達,帶動了城市質庫業的進一步發展,據記載,有的豪富之家就開設了幾十所質庫,可以想見當時的借貸交易,該是何等的興旺。

元代稱當鋪為解庫、解典庫、解典鋪。明朝除舊稱外,又有當鋪、典鋪、典當等名稱。“當鋪”之名可能始於明代。民間當鋪的發展是清代以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