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第相呼,是以行第(排行之前加姓氏)用做人的稱謂,這在古代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在詩文中也很多見,如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高適的《別董大》,其中的“元二”、“董大”就是“行第”稱謂。
古人計算排行時,並不限於同胞兄弟,而是以其在家族內的行第排列為順序。杜甫有詩《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適虢州岑二十七長史參》,可知高適排行三十五,岑參排行二十七。其同胞兄弟當然沒有這麼多,而是“聯從祖兄弟為排行”,“合曾祖所出以計”,相當於現代的堂兄弟。
古人以行第相稱時,有時在寫明姓氏與排行之後,又加上對方的名字和官職。如高適的《人日寄杜二拾遺》(杜甫曾任左拾遺),韓愈的《同水部張員外籍曲江春遊寄白二十二舍人》(白居易時任中書舍人),都是先稱行第再稱官職。
對於知名度高的人,則一般隻稱行第,不另加名字和官職,如李十二(李白)、杜二(杜甫)、韓十八(韓愈)、元九(元稹)等。
另外要注意的是,以行第相呼,多用於平輩或晚輩,一般不用於尊者和長者,否則會被視為不敬。如柳永是蘇軾的前輩,蘇讚許柳詞時,稱之為耆卿,字而不名;貶斥柳詞時,則呼之為“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