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認為,“宦官”與“太監”是同一種含義,其實這並不準確。雖然二者都是為封建帝王服務的奴仆,但是定義卻有嚴格的區別。
“宦官”之稱,至少在周代宮中就有了。“宦官”取的是星座的名字,因為宦者四星在帝星之側,所以人們就把侍候在君主身邊的人稱做“宦官”。東漢以前的宦官並非都是閹人。東漢光武帝以後,宮廷之禁愈來愈嚴,於是宦官一職開始“悉用閹人”。
“太監”一詞,最早見於遼代,是遼代政府機構中的官員。遼代南麵官太府、少府、秘書、將作、都水等長官皆稱太監,但並非閹人。元代承襲遼製,所設各監也多有“太監”。元代太監是諸監中的二級官吏,也不都是閹人。
到了明代,太監才和宦官發生較固定的聯係。朱元璋稱帝後,設置了由十二監、四司、八局組成的二十四衙門。十二監的頭目稱太監,都由宦官充任。擔任太監者必是宦官,但宦官卻不盡是太監。太監是宦官中的上級官員,是具有一定品級、俸祿的高級宦官。
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是從清代開始的,因為清代將侍奉皇帝及皇族的宦官都冠以太監之稱。所以,宦官便同太監混為一談了。清代的太監分為三、六、九等,下級的常飽受欺淩。
可見,閹人、宦官在東漢之前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東漢時二者才合流。後來,太監又成了地位高於一般宦官的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