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製度是我國古漢以後經長期發展形成的,也是封建社會的主要政治製度,初創於隋文帝時期,目的在於分割和限製丞相的權利。
“三省”是中國古代皇帝之下的三個最高政務中樞機構尚書省、中書省(隋朝時稱為內史省)、門下省的合稱。尚書省掌管行政,長官是尚書令和左、右仆射;中書省掌管軍國政令,負責起草製定政策,也是決策機關,長官是中書令和中書侍郎;門下省掌管政令的審核,進行議論封駁,政令不善者可以駁回,長官是侍中(隋朝時稱納言)和門下侍郎。
三省長官號為宰相。三省把宰相之職一分為三,避免了權臣專權,使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後來,又因三省長官品位崇高,中書令、侍中也不再常設,但不可沒有宰相,故唐代特置“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帶此類頭銜的官員,均為宰相。
“六部”是中國古代中央政府六個行政管理機關的合稱,即吏部、戶部(隋朝時稱度支)、禮部、兵部、刑部(隋朝時稱都宮)、工部,具體負責人事、財政、禮儀、科舉、軍事、刑法、工程等國家事務。
三省六部自隋至宋,皆被曆代封建統治者采用。至金、元、明三朝時,開始設一省六部,一省,金為尚書省;元、明為中書省。明洪武十三年(1380)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