袈裟,梵語Kas!a∧ya,巴利語Kasa∧

羅沙曳、迦沙、加沙,意譯為壞色、不正色、赤色、染色等,指纏縛於僧眾身上之法衣,以其色不正而稱名。

按照佛教規定,袈裟由若幹碎布補綴成條,像一塊塊的田(田地有生長的意義,代表了佛法的利己利人、種種功德的相互滋長),並列縫製為衣。袈裟共有三衣:安陀會(五條衣)、鬱多羅僧(七條衣)、僧伽梨(九條大衣),具有三種功能:杜防法衣他用,入道者身披此服,則煩惱折落,稱消瘦衣;以三種壞色為衣,令貪心不起,稱離塵服;避免他人盜取。

袈裟的顏色是有規定的,在《毗尼母經》卷八中說:“諸比丘衣色脫,佛聽用十種色。十種色者:(一)泥,(二)陀婆樹皮,(三)婆陀樹皮,(四)非草,(五)乾陀,(六)胡桃根,(七)阿摩勒葉,(八)佉陀樹皮,(九)施設婆樹皮,(十)種種雜和用染。是等所應染者此十種色。是衣三點作淨法,一用泥,二用青,三用不均色。用此三種三點淨衣。”

袈裟的這三衣,顏色不許用上色或純色,而且所有新衣必須有一處點上另一種顏色,以破壞衣色的整齊而免除貪欲,這叫做“壞色”。

袈裟的披法,大致有“披袒”兩式:通掛左右肩之通肩或隻披左肩,偏袒右肩。對佛及師僧修供養時偏袒右肩,若外出遊行或入俗舍時,披通肩。

袈裟所具的功德利益,據《四分律》記載,佛陀告訴阿難:“過去諸佛著如是衣,得成佛道;未來諸佛亦當著如是衣,得成佛道。”袈裟功德殊勝,凡有袈裟所在,一切天龍善神皆會給予守護。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五舉出穿袈裟有十利,五種功德,十利為:

一者,一以之覆身,遠離羞恥,具足慚愧修行善法;

二者,遠離寒熱及以蚊虻惡獸毒蟲;

三者,示現沙門之相,見者歡喜,離邪心;

四者,袈裟是人天寶幢之相,可生梵天之福;

五者,著袈裟時生寶塔想,滅除諸罪;

六者,染為壞色,離五欲想不生貪愛;

七者,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作良田;

八者,身著袈裟罪業消除;

九者,袈裟猶如良田,能增長菩提之道;

十者,袈裟猶如甲胄,煩惱毒箭不能害。

據《釋氏要覽》卷上記載,袈裟能成就五種功德:

一,一佛弟子雖犯種種邪見,於其念中,敬心尊重,必得三乘授記;

二,天龍鬼等能敬此袈裟少分,則可於三乘解脫道上,得不退轉;

三,若有鬼神諸人為饑渴、貧窮等所迫,得袈裟小塊乃至四分,飲食充足;

四,眾生共相違背,起怨賊之想,念袈裟尋生慈心;

五,若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則一旦在兵陣,常得勝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