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會早期,人是不穿衣服的,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開始穿起了衣服,並逐步形成了帶有標誌性的服裝。《易經·係辭》稱“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就是說穿衣服是分尊卑等級的,帝王冕旒、九品頂戴,以至各級衙門裏的衙役裝等,都要安分遵守各自的等級不能亂穿衣服,這就奠定了職業裝的基本風格。
到了奴隸社會,衣冠服飾更成了統治階級“昭名分、辨等威”的參照物,那時已經產生了比較完整的衣冠製度,自天子至大夫到士卿,什麼等級的人著什麼樣的服飾都是有規定的。
到了漢代,因職業不同,衣冠服飾也有區別。《後漢書·輿服誌》中寫道:“倘書幘收,方三寸,名日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它說明了服飾與職業的關係。
漢代以後,衣冠製度已日趨完善,如南北朝時,皇帝的服飾“衣畫裳繡,皂上降下”;皇後的服飾“皆以蠶衣為朝服”;王公貴族則“服無定色,冠綴紫標,標以繒為之”;而八品以下的官員是不能穿羅、紈、綺等這些高級絲織品的。在其他方麵服裝也早已成為某種職業人士的代表或標誌,比如儒生的長衫,武將的鎧甲等。
據宋代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載:“其賣藥賣卦,皆具冠帶。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似懈怠,眾所不容。”就是說商人都有自己的職業裝,甚至連乞丐也有自己的職業裝。
元朝的朝廷還規定:“娼妓穿著紫皂衫子,戴角冠兒。娼妓之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因為青和綠二色比較接近,人們習慣叫“綠頭巾”。青頭巾也罷,綠頭巾也罷,在古代都是賤色,是從事農業生產的社會最低層的農民穿著的,元、明時期,官府就規定農家男子隻能著綠巾,以示等級低。所以,青頭巾和綠頭巾就經常用來代指從事低賤職業的人。
到了明朝嘉靖年間,郎瑛在《七修類稿》中寫道:“吳人(蘇州)淫行者為綠頭巾。”從此,“綠頭巾”就專門用來指妻子有不貞行為的男人,演變到後來成了“綠帽子”。再到後來,由於烏龜蓋子同“綠帽子”一色,人們又把戴綠帽子的男人叫做“王八”。
正因為不同社會地位的人都有自己的職業裝,所以就有了“隻認衣冠不認人”等俗語的出現,也形成了中國古代用特定服飾來代稱的社會地位及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