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文化是社會製度的濃縮,婚服是當代社會審美取向的最高體現之一。中國古代的婚服,款式結構、色彩和圖案都是按照一定的禮儀規範製定的。

中國古代號稱禮儀之邦,時時處處都有講究禮儀的規範,如《論語·泰伯第八》中記有,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

中國過去曆朝曆代基本都遵循了中國傳統服裝禮製中對禮服上下分體的規定。例如,周製婚服“爵弁玄端——純衣繙袡”,顯得較莊重。周朝確立的婚服其樣式和色彩都與帝王的冕服近似,而冕服正是古代服飾規範的集中體現。而唐製婚服“梁冠禮服——釵鈿禮衣”(紅男綠女),顯得較熱鬧,這說明強盛的國力,使唐代審美觀注重健康並喜好濃墨重彩的暖色調。到了明代,平民女子出嫁時也可享受屬於貴族婦女的鳳冠霞帔的殊榮,平民男子迎親也可著九品官服。

據《清稗類抄》記載:“鳳冠為古時婦人至尊貴之首飾,漢代惟太皇太後、皇太後入廟之首服,飾以鳳凰。其後代有沿革,或九龍四鳳,或九翠四鳳,皆後妃之服。明時,皇妃常服,花釵鳳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鳳冠者,相傳謂出於明初馬後之特典。然《續通典》所載,則曰庶人婚嫁,但得假用九品服。婦服花釵大袖,所謂鳳冠霞帔,於典製實無明文也。至國朝,漢族尚沿用之,無論品官士庶,其子弟結婚時,新婦必用鳳冠霞帔,以表示其為妻而非妾也。”這也就是說用鳳冠霞帔已經約定俗成,如不用,一是怕不吉利,二是怕人認為新婦不是嫡妻。

到民國初年,鳳冠霞帔已很少見了,而到了現如今,鳳冠霞帔式的婚嫁衣隻有在民俗展覽會上、戲台上或民間遊藝節目中才能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