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譽。古代的禮滲透到政治製度、倫理道德、婚喪嫁娶、風俗習慣等各個方麵,飲酒作為一種飲食文化,也自然也納入了禮的範圍。

因為飲酒過量,會使人神經麻醉,容易生亂,所以,古人就製定了飲酒的禮儀規範——“酒禮”。“酒禮”既體現了尊卑、長幼的秩序,又可以調節各種不同場合的人際關係。

在西周,酒禮是最嚴格的禮節。周公頒布了《酒誥》明確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並非供人享用,而是為了祭祀天地神靈和列祖列宗,因此嚴令禁止“群飲”、“崇飲”,違者處以死刑。

秦漢以後,隨著禮樂文化的確立與鞏固,酒文化中“禮”的色彩也愈來愈濃,《酒戒》、《酒警》、《酒觴》、《酒誥》、《酒箴》、《酒德》、《酒政》之類的文章比比皆是,完全把酒納入了秩序禮儀的範疇。為了保證酒禮的執行,各朝曆代都設有酒官。周有酒正、漢有酒士、晉有酒丞、齊有酒吏、梁有酒庫丞、隋有良醞署,唐宋時期延續這種規定。

我國古代飲酒的禮儀約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做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接著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生養之德;然後嚐嚐酒味,並加以讚揚令主人高興。

主人和賓客一起飲酒時,要相互跪拜。晚輩在長輩麵前飲酒,叫侍飲,通常要先行跪拜禮,然後坐入次席。長輩命晚輩飲酒,晚輩才可舉杯,長輩酒杯中的酒尚未飲完,晚輩也不能先飲盡。

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時還要說上幾句敬酒辭。客人之間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敬酒時,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

明代時,學者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飲酒時不遵守酒禮,深感長輩有責任,於是從古代的書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資料,專門寫了一篇《觴政》。在社會經濟文化高度發展的今天,我們仍應該認真地吸收傳統禮節中的優秀精神,發揚中華民族優良的文化傳統,這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