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ohn Wayne style

貝克自稱是Red Neck,他身材非常健壯,平常蹬著一雙大皮靴、戴著棒球帽、穿著格子襯衫、褲子上有小破洞,胡子拉碴,並喜歡叼著一根手工卷的香煙。吐痰的時候,他會“呸”一聲,把痰狠狠地砸在地上,對你哈哈一笑,然後說,“這就是我的風格。”——這確實是傳說中美國南部鄉巴佬的風格。

貝克和老婆珍妮在日本住過四年,當時他們在衝繩美軍基地服役,所以他很喜歡時不時秀一下他那美國腔的日語。雖然他們很喜歡日本,但似乎更留戀美國天大地大、無拘無束的生活。

有一天,珍妮不經意地對貝克說,她想回美國當一個農場主,過自給自足的生活。本來是一句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話,貝克卻非常認真地答應了。然後,套一句當下非常流行的話說,他們就開始了一段“說走就走的旅程、想過就過的生活”,他們辭職、打包、回美國,貸款買地、種菜、養雞、養豬,開始新的生活。

那天,我剛到貝克家不久,他就迫不及待拉著我去院子裏玩槍。估計在這荒郊野外,他已經很久沒有和別人切磋過槍技了。在美國,要說槍是男人的玩具一點都不過分,茶餘飯後,切磋一下,槍是最好的話題。槍也就是我們兩個喜歡玩槍的男人之間最好的催化劑,槍讓我們的“化學反應”立刻加速!

貝克拿了三杆大槍出來,一杆是帶彈匣的小口徑來複槍0.22口徑Ruger10/22,一般用來打靶、打小動物。一杆是大口徑來複槍Savage 308,用來獵殺大型動物。還有一杆是大口徑霰彈槍Mossberg 500,用來打大鳥或者防身。

這三款在美國非常普及,民間保有量極高。

美國人擁槍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們有幾個世紀的擁槍傳統,槍是他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們和槍的關係非常自然、親切。貝克就是這樣,不管他持槍、裝彈、瞄準、開槍,一招一式都非常“順眼”,之所以用“順眼”這個詞,是因為實在找不出更加合適的描述方式。我雖然在美國也經常玩槍,但感覺和槍的關係有點生硬、疏遠,一招一式總不那麼流暢、熟練,還是那句老話:熟能生巧!

槍雖然在美國合法,但總歸是一件武器,多數美國人也不會輕易拿槍給外國人玩,因為多少要承擔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很多朋友奇怪,為什麼我既沒有長期在美國生活過,也沒有美國留學過,為什麼有這麼多美國人帶我玩槍?

其實,這跟是否長期在美國生活過、或者留學過沒太大關係,很多中國人長期在美國生活,但他的思維、生活方式是完全的中式,即便英語非常地道,拿著美國綠卡,他骨子裏還是中國人。我在洛杉磯就遇到過很多這樣的華人,他們長期生活在美國,但多數小心謹慎,不喜歡有冒險性的活動,從來沒有騎過大排量摩托、沒有打過獵,甚至沒有摸過槍、沒有去野外露營過、沒有參加過探險活動,業餘時間就喜歡和中國人打打牌、喝喝茶。

不是說美式和中式的生活方式誰好誰差,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態度,根本沒有可比性。如果你心裏是排斥美式生活方式或對這類生活方式沒有興趣,那就不容易和美國當地人產生共鳴。要想和老美混在一起,玩得來,首先必須對美式的生活有興趣,其次還必須能說英語,具備一定的常識,否則也很難溝通交流。

打個比方說,如果有一天一個美國人來你家裏做客,他居然能說中文,還對書法感興趣,而且還知道顏真卿、王羲之,雖然他的字寫得歪歪扭扭,但你一定對他另眼相看。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能和一個美國人用英語聊牛仔文化、槍械、打獵,美國人也會對你印象深刻,互動以後,隻要他對你的行為安全有一定的信心,帶你去玩玩槍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扯遠了,還是說說當天在本家後院玩槍的一些事情吧。

“當年John Wayne(約翰·韋恩)那一代人是怎麼玩槍的?”我問正在給霰彈槍裝子彈的貝克。

在美國鄉村地區,和當地人聊約翰·韋恩是非常受歡迎的,約翰·韋恩是好萊塢西部片的祖師爺,也是美國文化的一麵旗幟。

“你也知道約翰·韋恩?”貝克眼睛一亮,“來!我來給你演示一下一個當年非常酷的約翰·韋恩Style。”

“所謂約翰·韋恩Style就是不按照常規方式持槍,”貝克嗬嗬一笑,“這樣才顯得約翰是放蕩不羈的型男嘛。”

看來古今中外都是一樣,男人長相怎麼樣不是大問題,關鍵你得會擺造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