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收入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它是國家依據政治權力,按照法定標準和程序,強製地、無償地、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運用稅收組織財政收入,可以保證財政收入的可靠、及時和均衡。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和調節收入分配的基本職能。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我國稅收收入已占財政收入的90%左右。2009年全國稅收總收入59521.59億元,比2008年增長9.8%,增收5290.91億元。
目前,我國共有19個稅種,其中16個稅種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消費稅由海關部門代征。稅收收入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關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等。
2.社會保險基金收入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工傷保險基金收入、生育保險基金收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等。
2009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顯示,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以下簡稱“五項基金”)總收入14583億元,比上年增長17%。據統計,2009年,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分別比上年增加1500多萬人和1700多萬人,增長幅度分別超過7%和9%;其他三項社會保險的參保人數也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各地還把農民工參保作為工作重點。2009年,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1777億元,比上年增長9%。其中,中央財政安排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1326億元,比上年增長18%。
3.非稅收入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並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政府非稅收入包括:
(1)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並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須嚴格按國務院規定統一報財政部審批,重要的報國務院審批。地方無權批準設立基金項目,也不得以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名義變相批準設立基金項目。政府性基金也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形式。設立政府性基金的目的,主要是支持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其主要形式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等。按現行政府收支分類,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農網還貸資金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轉讓政府還貸道路收費權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收入、旅遊發展基金收入、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收入、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複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車輛通行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