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鄉鎮財政職能定位,鄉鎮財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稅務部門監控本轄區的稅源,做好協稅護稅、綜合治稅工作,特別是個體及零散稅收征收。稅務部門要及時向鄉鎮反饋鄉鎮的稅源及征收情況,幫助鄉鎮及時了解掌握稅源企業的相關信息,建立健全稅源台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積極組織財政收入;全麵建立協稅護稅網絡體係和目標管理體係,促進稅收征管的規範化建設。
(二)強化非稅收入征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製度的規定
強化鄉鎮非稅收入征管工作,製定鄉鎮統一的非稅收入管理方案,明確鄉鎮非稅收入主管部門,實行收繳分離;同時,要對鄉鎮非稅收入實行季報分析、目標管理考核,落實非稅收入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鄉鎮財政票據管理,實行“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管理、實時入庫”的管理模式。對鄉鎮負責征收的財政收入,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規範征繳行為,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三)鄉鎮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預算
鄉鎮財政要將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上年結餘資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預算;所有收支都必須統籌考慮,綜合平衡;編製統一的鄉鎮財政預算,增強鄉鎮財政的調控功能;預算編製必須遵循“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保持平衡,不打赤字。
(四)實施國庫集中收付,統一資金調度
按照“財政國庫管理製度改革”的要求,健全財政國庫集中收付製度,規範財政國庫單一賬戶體係,將非稅收入全額繳入收付中心,納入國庫管理。所有財政性資金由國庫統收統支,實現資金收支直達,增強縣級財政集中財力辦大事和調節資金餘缺的調度能力。
(五)加強專項資金管理
鄉鎮財政要加強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專戶核算,規範財政資金調度、撥付的程序和手續。
第二節鄉鎮財政支出
一、公共財政支出概述
(一)公共財政支出的含義
公共財政支出是政府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依據法律程序,將集中的財政資金進行有計劃地分配的活動。它既包括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所需要的資金安排,也包括政府提供必要的混合產品而安排的支出。主要有: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維護國家安全、鞏固各級政府政權建設的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全民族素質、外部效應巨大的社會公共事業支出;有利於經濟環境和生態環境改善,具有巨大外部經濟效應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在市場機製還不完善的條件下,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必要調控的支出等。財政支出又稱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就其本質而言,財政支出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成本。
財政支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履行其職能的財力保證。財政支出的規模大小反映著政府職能活動範圍的大小,財政支出的內容和方向反映著政府在各個時期的政策和目標,財政支出結構的確定和調整反映著社會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變動,財政支出的效益直接決定著國民經濟整體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好壞。因此,合理安排和節約使用財政支出,對於貫徹國家在各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目標,對於國家政權的鞏固,對於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對於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公共財政支出的分類
公共財政支出分類是將政府支出的內容進行合理的歸納,以便準確反映和科學分析支出活動的性質、結構、規模以及支出的效益。按照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我國現行支出分類采用了國際通行做法,即同時使用支出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兩種方法。
1.按公共財政支出的功能分類
財政支出按功能分類,主要反映在市場經濟體製下政府活動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標,具體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即政府究竟做了什麼事。體現政府一定時期內的方針政策,支出結構和資金的使用方向。我國2011年財政支出按功能分類包括:
一般公共服務、外交、國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醫療衛生、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農林水事務、交通運輸、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地震災後恢複重建支出、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住房保障支出、糧油物資管理事務、儲備事務支出、預備費、國債還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政府間轉移性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