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地方財政對中央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安排,也有很大部分用於民生和“三農”支出。2010年四川省級一般預算安排用於“三農”方麵的支出總額達到137.97億元,較2009年增長15.5%;加上農村稅費改革省級配套資金和基金預算中用於“三農”方麵的支出後,省級財政“三農”方麵的總投入達到164.72億元,比上年增長12.7%。
四、鄉鎮財政支出的管理
(一)規範支出程序
實行鄉財縣管管理模式後,鄉鎮財政支出領撥,由鄉鎮財政所會計根據年度預算,按月編製用款計劃,經鄉鎮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預算進度結合資金收支結存情況,提出撥款建議,經審批後對鄉鎮財政下達月度用款計劃。未實行鄉財縣管的地方,由鄉鎮按預算和進度安排支出。
(二)合理安排支出
根據鄉鎮財政基本職能要求,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嚴格按支出順序安排。鄉鎮財政支出實行總量控製,支出總量不突破本級財力承受的能力範圍,在預算安排中,首先保證人員經費的需求,其次是政權機構正常運轉的必需經費,有餘力再辦理其他開支。在保“吃飯”、保運轉的前提下,努力增加農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公益建設性支出。
預算支出應嚴格按支出順序安排。其中人員經費的安排應按編製內實有人員的實際工資總額予以足夠安排;公用經費實行定額管理,其他支出實行定項管理,不許超定額安排經費和辦理無預算項目的支出。對支出預算的執行情況應認真分析,不斷完善控製支出措施,提高支出管理水平。
(三)嚴格執行預算
鄉鎮各單位、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思想,嚴格執行鄉鎮預算,除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追加新的支出,強化鄉鎮財政預算約束,沒有預算不得隨意支出。鄉鎮應建立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製度,並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嚴禁超預算安排支出;對沒有預算、超過預算額度等支出項目,要停止撥款,嚴格控製各種不合理開支;抽查審核單位經費預算。對於教育、衛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標準安排公用經費等支出的單位,鄉鎮財政要積極配合縣級財政落實有關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補助對象實有人數等情況的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並報告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
(四)提高財政資金的透明度
合理運用預算、決算、財政監督、公示製度等手段,將各項財政資金管理納入公開、透明、科學、規範的軌道,使資金管理的透明度顯著增強。
(五)實施全程監管
鄉鎮財政從“隻管資金”到“資金項目一起管”,全程跟蹤、監管到位,明晰鄉鎮財政的“監督員”角色。近年來,鄉鎮各項基礎設施以及民生工程建設明顯提速,每年鄉鎮財政資金建設項目大幅度增加。鄉鎮財政應從製度設計上突出鄉鎮財政部門的“監督員”身份,實施一整套監管模式,由項目公示製、招投標製、縣級報賬製、責任追究製等多項製度構成,確保鄉鎮財政全程參與項目監管。凡財政資金的項目,從立項開始,財政所就一直參與監管:申報項目階段,財政所聯合有關方麵進行項目論證、公示;在實施階段,超過限額以上的項目均由財政所負責招投標;項目完工後,必須經包括財政所在內的相關部門檢驗後,才能撥付工程款,同時留下10%作為質量保證金。
(六)嚴格管理上級下達給鄉鎮的各專項支出
上級政府下達給鄉鎮的各專項支出,是鄉鎮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嚴加管理。對上級下達給鄉鎮的各種專項資金,應當根據規定的資金用途及時予以辦理,不準截留、挪用或平衡本級預算。當年不能支出的,要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應加強對上級下撥的各種涉農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核算工作的跟蹤監管。
對地震、洪水、泥石流等災後恢複重建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專賬核算,開立專項資金賬戶,所有救災資金均納入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封閉運行,嚴格執行資金分配、使用及報告製度,確保資金實際落實到戶,切實保障受災戶利益。
【問題思考】
1.目前我國公共財政收支是如何分類的?
2.簡述我國公共財政收支結構的主要內容。
3.如何加強對鄉鎮財政收支的管理?
4.目前我國用於“三農”的財政補貼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