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財政決算
預算執行的結果也就是決算,決算將通過財政賬戶反映出來,包括各科目賬戶的情況及其說明、年末資產負債表及其說明。從執行預算的基層單位開始逐級編製、彙總,最後由財政彙總編製成財政決算草案,報政府審定後,由政府提請立法機構審查和批準。
(六)財政評審
按照科學規範、公正公開、分級分類、績效相關原則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和審計,產生績效評價結果,並將評價結果與預先規定的基準或產出指標進行比較,激勵公共部門提高運作效率;同時,需要對財政年度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簽證,出據審計結論。
(七)財政報告
我國政府財政報告是完整反映政府的財政和財務狀況、公共資源運營情況的綜合報告,包括數字報表和文字形式的預算報告、執行報告和決算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政策的選擇、執行和廢止;財政目標的設立和實現程度;財政活動運營的既定標準的實現程度;實施財政活動和管理的方法、程序和過程的業績;忠實和合規的情況。財政報告是滿足信息使用者需要,進行政治、經濟和社會決策的重要依據。
六、我國的預算管理權限劃分
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和財政部門在預算管理中承擔著各自不同的職責。
(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是: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是: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政府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三)各級人民政府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是:編製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作關於本級總預算草案的報告;將下一級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彙總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決定本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編製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監督本級和下級政府各部門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情況。
(四)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
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擁有的預算管理職權是:具體編製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具體編製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情況。
(五)各主管部門的預算管理權
各主管部門的預算管理權是:各主管部門負責編製本部門預算草案;組織和監督本部門預算的執行;定期向本級財政部門報告預算的執行情況;編製本部門決算草案。
(六)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管理權
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管理權是:各預算單位負責編製本單位的預算、決算草案;按規定上繳預算收入、安排預算支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政府預算監督機製
(一)目前我國的政府預算監督體係
1.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中央和地方預算、決算進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和下級政府預算、決算進行監督。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對本級預算、決算進行監督。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就預算、決算中的重大事項或者特定問題組織調查,有關的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