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稅收基礎知識(2)(2 / 3)

第三,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征收率由過去工業企業6%、商業企業4%統一下調為3%,大幅減輕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有利於小企業生存、發展。

2.消費稅的改革

消費稅立法主要集中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近年來消費稅改革主要措施體現在兩個方麵:

第一,擴大征收範圍。消費稅的征收範圍由11個稅目調整擴展為14個稅目,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取消護膚品。

第二,提高成品油、卷煙、汽車的稅率,增加卷煙批發環節計稅,規範酒類生產企業的計稅價格。這些改革舉措成果顯著,國內消費稅實現高速增長。2009年國內消費稅同比增長85.3%,比上年增速加快68.9個百分點。由此可見,消費稅改革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限製某些奢侈品、高能耗產品、不可再生資源消費品的生產,調整產業結構,正確引導消費,緩解分配不公,及時、足額地保證財政收入。

3.營業稅的改革

新營業稅修訂的內容不多,主要是取消轉貸業務差額征稅的規定,以及與增值稅條例銜接,將納稅申報期限由10天延長至15天,增加1個季度的納稅期限。近年來,營業稅收入保持穩定增長,淡化了金融危機的影響,其主要原因是國家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實施一係列鼓勵消費的稅收、信貸政策,所以房地產和建築業營業稅實現了快速增長。

4.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改革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從而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製度。

(二)所得稅的改革

1.企業所得稅的改革

2008年1月1日起,我國實施內外資企業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從而使內外資企業都享受相同國民待遇,體現稅負公平。新企業所得稅將法定稅率從33%降低到25%,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低稅率,同時還放寬了某些稅前扣除項目的範圍、條件,增加多項稅收優惠項目,延長彙算清繳的期限到次年5月份。“兩法合並”後,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降低了,計稅更合理公平,對增加納稅人經營活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改革帶來的減收效應也十分明顯,2008年、2009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增速緩慢,不過,從長遠看,有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企業持續發展就有了保障,企業所得稅快速增長也就有了可能。

2.個人所得稅的改革

個人所得稅是近幾年增長相對穩定的稅種,改革措施較少,主要是2008年針對個人收入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將工資薪金收入減除費用標準從1600元上調到2000元。另外,為刺激消費、促進投資,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2010年加大了對房屋轉讓及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等所得的征收力度,這將成為個人所得稅的新增長點。

(三)房地產相關稅收改革

隨著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房地產交易日趨活躍,商業地產保有量顯著增長,全國平均房屋成交價格、租賃價格上升較快,房地產相關稅收保持較快增長。

1.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稅收改革

除營業稅外,房地產交易環節涉及的主要稅收是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稅種。

2010年以來,國家出台多個有關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控製房價的過快上漲,稅收政策是其重要內容。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2010年9月29日聯合發出通知,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自2010年10月1日起,將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調整為對個人購買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將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調整為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