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企業倫理觀念與模式(2)(1 / 3)

2.認為良好的信用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但問及目前的經營環境對哪類企業有利時,調查結果顯示,近6成(59.4%)的企業經營者認為對信用好的企業有利,隻有不到2成(19.3%)的企業經營者認為對信用差的企業有利,另外21.3%的企業經營者認為沒有差別,可見良好的信用對企業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3.讚同誠信是企業合作的基礎。當問及3年來與同一家企業有著多次成功項目合作的原因時,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認為“雙方誠信”(66%)和“利益一致”(58.5%)是主要原因;其次是“長遠共識”(26.7%)和“運作規範”(25%);再次是:“合作者情趣相投”(4.4%)。可見雙方能夠成功合作的重要基礎是“雙方誠信”和“利益一致”。其中:從規模看,大、中、小型企業選擇“雙方誠信”的比重分別為59.3%、66.9%、和69.9%,說明中、小企業相對於大型企業而言,要進行成功的合作,“雙方誠信”顯得更為重要。

二、企業倫理觀念的基本問題

“經濟人”和“道德人”之間的矛盾決定了經濟與道德之間的取舍和兼容並存的囚徒困境,也由此決定了企業倫理觀念的基本問題:企業倫理與經濟績效的關係、企業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關係、企業倫理與利益相關者的關係。

(一)企業倫理與經濟績效的關係

任何企業都必須要麵對處理企業倫理與經濟績效的關係,這一問題也是企業倫理學要處理的首要問題。從企業倫理學的發展過程來看,對這一基本問題學界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經濟績效高於企業倫理。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經濟績效(performance)是企業最基本的、惟一目標,也是企業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惟一理由。在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中添加倫理道德等其他因素,勢必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或者會成為企業自身追求利潤的“枷鎖”。傳統的經濟理論家米爾頓·弗裏德曼就是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他認為“在一個自由的經濟中,商業企業具有而且僅僅具有一種社會職責,即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並且在遵守遊戲規則的條件下從事各種能夠增加利潤的活動。”這一觀點的根本出發點在於,盡管企業是由具有道德責任和義務的個人組成,但這種組成不是簡單的累計相加,因此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不必然具備倫理道德本質屬性。

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倫理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對於企業倫理會削弱或者阻礙企業追求經濟效益的說法,沃爾特.W.曼利批評道:“這些人完全忽視了倫理關注有助於企業的經濟績效。”約翰·杜勃遜同樣認為,企業的兩個任務——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與行為要符合倫理,並不必然是衝突的。換而言之,在遵守倫理規範的前提下進行商業運營,企業將能獲得正常的經濟績效甚至能追求到更大的經濟績效。因為一套建立在合理的倫理準則基礎上的組織價值體係也是一種資產,能帶來諸如良好的組織功效、公眾的信任、正麵的市場的形象等多種收益。另外在商業活動中,企業遵守倫理規範也是一種長遠利益,哈裏特通過對美國一些知名大企業從20世紀50年代末期以來的不道德行為的分析,他認為在當今的商業環境中,盡管在短期內,忽視嚴格的道德準則會帶來更多的利潤,但這種不考慮公眾利益的想法和行為都是易於受到公眾攻擊,而長期的誠實守信的經營將使企業獲得良好的聲譽,並成為一種強有力的競爭優勢,且符合道德標準的做法與日漸增多的利潤是一致。

(二)企業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關係

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是企業倫理學的核心問題,也是企業倫理學最早討論的話題。關於這一問題,學術界自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了激烈的爭論。至70年代初,進入廣泛和深入的探討階段,並由此引發了“利潤先於倫理”與“倫理先於利潤”之爭。就這一爭論我們可以就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關係分為兩種觀點:

1.經濟責任論

這種觀點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合理經營乃是企業和社會之間達成的一種社會契約。根據這一契約,社會賦予企業一種職權,可以將資源有效地轉化為社會所需要的產品。作為回報,社會給予企業采取必要與合理行動的權利,並允許獲得投資回報。據此,企業作為一種經濟實體對社會隻具有經濟責任,其他責任都服從於經濟責任或包含在經濟責任之中。這種觀點也可稱之為股東理論,弗裏德曼為其主要代表。弗裏德曼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主要是其經營管理者的責任,他們按照股東的利益來經營業務,追求最大化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