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說過多次,您當初回國投資,以及決定到北京發展,從國內外大的形勢看,都是屬於逆勢而上。可為什麼都取得勝利了呢?因為在這逆勢的大背景後麵,有著一個無人能左右的順勢背景,那就是國家要發展,改革開放不會變。現在,您是在順勢的條件下開始第四輪投資,可是在我看來,無論是國際變化的大環境,還是國內發展的大背景,都隱伏著逆勢投資的危險。具體地說來,國家連續出台宏觀調控、打壓房價升高等政策,全世界的經濟都處於不景氣之中,還是小心投資才是穩妥之策。”

另外,誠如一家媒體所評述的那樣:“經濟學中,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在拍賣市場中,經常會出現‘贏者的詛咒’現象,即拍賣的奪標者往往並不能實現預期的收益,甚至會遭受損失。假設投標者們對其價值的估計基本上都是正確的,那麼最高報價者最後極有可能花不少冤枉錢,實際結果就是‘出手之日就是後悔之時’。”因此,我重申了上述理論之後,又以毋庸置疑的口氣說道:

“從理論上講,半年到一年即見分曉。那那時,贏得‘中國第一地王’的北辰實業和北京城開組成的競買聯合體是順利開發,還是在品嚐、回味‘贏者的詛咒’呢?我這個老童生願拭目以待!”

事後,我依然對這次長沙“新河三角洲”競拍存在很多不解之處,遂査閱了各種媒體發表的文字,漸漸地厘清了前因後果,也撥開了密布心頭的各種疑雲。為了向讀者有個交代,現扼要敘述如下:

新河三角洲地處長沙中心城區北側,西臨湘江,北依瀏陽河,南抵319國道,東靠芙蓉北路,無論從地理位置,還是水土環境來說都是長沙最具投資潛力的地塊。因此,拿下有“中南第一地”之稱的五合垸地皮的黃如論先生,很自然地想拿下五合垸對麵新河三角洲。誠如前邊所述,我已經看到了湘江兩岸——即五合垸、新河三角洲的規劃——“湘江世紀城”的示意圖,並得到長沙市政府的首肯。說到價格,黃如論先生想用50億上下拿下新河三角洲。

據媒體稱:“當時提出10億元的保證金,300萬平方米的開發經驗種種限製,其實都是長沙土地局精心策劃,為限製其他房地產拿到本地塊而設置的障礙。”但是,就在我與黃如論先生離開長沙一個月後,長沙市國土部門修正了《出讓須知》中爭議最大的條款:競拍者矜經開發過的單個項目總建築麵積必須在“300萬平方米”以上,調整為“200萬平方米”以上。

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為其他房地產公司參與競拍調低了門檻,這也種下了黃如論先生出局的伏筆。事後方知,“這是政府為了給北辰實業和金融街控股順利拿地清除障礙。金融街控股單體開發量在220萬平方米,北辰實業與北京城開組成聯合體也是為了跨越200萬平方米的出讓門檻。”

然而,這迷霧重重的內幕中到底上演過什麼戲呢?據媒體引用知情人的話說:“當時的長沙市政府為了本地塊能賣出好價格,曾經由市領導分別帶隊,一隊南下,一隊北上。在香港拜會了和黃、新世界等四大地產巨頭老總,盛邀他們來長沙投資,以巨幅土地做條件。在北京拜訪了北辰實業、北京城開、首創等北派開發商巨頭。而政府的真正意圖就是希望南北兩派能夠在拍賣現場鬥起來,鬥得越厲害,土地的收人就越高。”

政府如此而為,是無可厚非的。據我的推算,這時的黃如論先生有可能還蒙在鼓裏。

長話短說,與黃如論先生麾下的“世紀金源集團”同時競拍的,有北辰實業和北京城開聯合體、金融街控股等大型企業。據當時的媒體報道:“整個競價過程由‘金融街’和‘城開’主導,長沙世紀金源在73億之後再也沒有舉牌。之後兩家你爭我奪,在競價越過80億和90億時,現場觀眾爆發出熱烈的掌聲。”最終,“由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聯合投標體以92億元,成為全國地王。”

然而,一個不解的謎團一直縈繞在我的心中:他們為什麼敢於以92億元去爭這個“全國地王”呢?不久,一家媒體給了我一個答案:“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是:它們都將以上市公司做後盾,正是‘成本無所謂,地價不怕高,股海做後盾,老大樂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