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管人用人必備的授權技巧(3)(1 / 3)

授權是領導者走向成功的分身術。在今天,麵對著經濟、科技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複雜管理,再高明的領導者也不能獨攬一切,這是我們都已經明白了的道理。但是即便是明白,我們在管理,在授權的時候仍然還是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究其根本,還是我們沒有準確領悟“大權自己握在手中,小權分給下屬”這句金玉良言。

作為管理者,你要學會“因事擇人,視能授權”,以被授權者的能力大小作為依據,力求選擇出最適合這項工作的人。

當你完成授權任務時,你發現了被授權者因為接到這項工作的處理權而處於一種興奮狀態,那麼授權任務最重要的一半,你已然完成。

但是到了這個時候,你應該開始慎重了。放權,並不是說你可以把這項工作的任何細枝末節一股腦地交給下屬去處理,而你自己則是品茶賞月,清閑自在。在大權方麵,你不能授,應該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比如說,涉及全局問題的、組織決定的目標、方向和重大政策等,都不可輕易授權。

這就好比古代的皇帝,可以信任一大批人,給他們足夠的權力,讓他們幫助自己治理天下,但大權還是要握在自己手中。比如方兵權,因為這類大權一旦丟了,那將國不成國,社會也會動蕩不安。甚至是皇帝能不能保住帝位,也未敢說。

總體來說,管理者把目標、職務、權力和責任四位一體地分派給自己的下屬,充公信任他們,放手讓他們去拚,是用人的要領。但無論管理者如何授權,有一點卻都要牢記:大權要握在自己手中。這並不是不去信任下屬,而是管理的絕招。

一個軍隊之中,必定有一個統帥掌握軍政大權。他可以把所在的小權分給自己的部將,但大權一定不能放。試想一下,如果統帥把軍政大權都全部放給了自己的下屬,那將會出現一種什麼樣的局麵?

怕是仗都還沒有打,整個軍隊就已經全亂子吧!

但是反過來呢?管理者隻要把大權抓在自己手中,就不會怕把小權分給下屬。有統帥坐鎮軍中,何愁大事不成?

招式54信任不等於放任

《韓非子》裏講了這樣一則故事:魯國有個叫陽虎的人,非常的有才華,但是他卻有一點很不好,那就是為人很是自私。他曾遊說於齊王、魯王,想得到重用,但由於這一缺點而都被驅逐出境。

後來,他來到了趙國,趙王十分欣賞他的才能,於是拜他為相。有大臣向趙王進諫:“大王,這樣的人用不得呀,您怎麼能用他來治理朝政呢?”趙王笑了:“陽虎或許會尋機謀私,我雖然信任他的才華,但卻不會放任他做危害國家的事情。有我在,他的才能就會很好地為國家服務。”

後來,趙王一直對陽虎實施監督與控製,使得他沒有機會以權謀私,而是用才華和抱負使得趙國發展壯大,確立了霸主地位。

這個故事或許有點偏激,因為陽虎的為人有點差,太過於自私。這樣的人無論是古代還是在當今社會,都有點讓人不敢恭維。但這不是主要的,我們可以假想,如果陽虎不是個很自私的人,而且才華橫溢,那麼趙王是不是就要對其聽之任之,放任自流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作為一名優秀的管理者,我們強調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信任自己的下屬,適當的放權給他們。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要對其聽之任之,放任他們在權力範圍之內,做出一些不利於企業進步,不利於社會進步的事情。

從某方麵來講,信任是管理者對下屬品質、能力的充分肯定。作為一個管理者,你既然選擇相信你的下屬,那至少證明了在你的心裏,他是一個可堪重任的人才。所以你才放權給他,並對其委以重任。

但請明白一點,信任是一種理解和依賴,而放任則是一種散漫和縱容,我們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實事上,兩者就是從字麵意義上來理解也是相去甚遠。作為管理者我們一定要謹記,不要從對下屬必要的信任,走到了放任這個極端。

對下屬信任有利於我們把工作做好,有利於下屬能力的進一步提高,也有利於企業的健康發展。那麼放任呢?過分地放縱你的下屬,不僅會損害你作為一個優秀領導者的形象,而且還會把事情辦壞,更甚者會使企業蒙受嚴重的損失。

我們再來看一個故事。

在中國的曆史上,趙高是一個知名人物。談起史料裏有名的宦官,他是第一人。趙高從一個小小的宦官起家,他最輝煌的政績是和李斯一起偽造了秦始皇的詔書,逼死了秦始皇的長子扶蘇,另立始皇幼子胡亥為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