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在聽一首歌,樓上總是有踢踢踏踏的腳步打擾我,恩南過來安慰我:“樓上住著一個花癡,天天在上麵把花盆搬來搬去,吵死人。”
我把腦袋探出窗外張望,隻看見一雙手,折著鐵絲在纏一棵梅樹,然後彎出很滄桑的形狀。我們離得那麼近,我能看清楚他腕表的時間,11點整。他有一雙完美的手。
我就這樣探著腦袋,仰著臉,房間的暖氣都跑掉了,有梅花清洌的香味暗暗湧動。我深呼吸,大聲喊:“我叫範植秀,我失戀啦。”
恩南跑出來,驚恐地看著我:“喊出來也好,免得憋出病來。”
樓上的那個人,被我撕心裂肺的鬼哭狼嚎嚇到了吧,一隻花盆撲通摔下樓,剛好砸在樓下的汽車上。這次是恩南聲嘶力竭地嚎叫了:“媽呀,我的車。”
她七手八腳地奔下樓,又七手八叫地奔上樓,我聽見他們吵得不可開交。
我塞上耳機,我要聽歌了: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但是卻微笑著退讓,收不回的喜歡,就留在初戀的那一個地方……
人失戀的時候,會覺得每一句歌詞都是在唱自己的心事,我綣起身體,覺得很冷,心也是。
02
樓上的那個花癡男陪恩南去修車,回來之後,她就兩眼放綠光,一臉桃花樣,難道花癡也會傳染的嗎?她趴在我的被子上,下巴磕在我的膝蓋上,說:“植秀植秀,你知道嗎,他真的是個美男,眼神清澄無辜,臉龐清秀柔和,簡直是仙人下凡。”
他搬過來的時候,我正抬頭,他左耳的耳釘閃閃發光,有點驚豔,宛如墜水的美少年,再生的水仙。我把自己想象成了壞叔叔,我壞笑,色迷迷地朝他招手:“小正太,快到叔叔這裏來,叔叔給你糖吃。”
我被自己逗得哈哈哈大笑。
他一臉茫然地走來我麵前,伸出手:“你好,我叫沈安明。”
他和恩南同居了,住在我這個失戀的傷心人隔壁。舊樓的隔音總是差勁,我聽見他小聲地說話,聽見恩南嘻笑的聲音。他們的甜蜜和幸福,就這樣時不時傳到我的耳畔。
像他這樣的男人已經絕跡了吧,每天洗衣做飯,收拾房間,喜歡園藝,喜歡看書,偶爾還會寫幾句詩。他上班的時候,我和恩南偷偷看他的日記,聲情並茂地讀那些肉麻的句子:
踏岸而歌
比歌聲更遙遠的地方
誰的思念
比風
更綿長
……
每一首詩的結尾都寫著“給ZX.F”,恩南撓頭:“ZX.F是什麼意思,植秀.範?範植秀?啊,這些詩是寫給你的,原來他喜歡的人是你。”
恩南把臉埋進被窩哭出聲來:“和我住在一起,卻愛著你,這算什麼事兒啊?”
03
我拖著兩隻旅行箱,一隻編織袋,站在舊樓的廊簷。三月桃花雨,多寶貴啊,一寸雨,一寸金。可是此刻卻毫不珍惜,紛紛灑灑下個不停。一寸雨,一寸傷心。
恩南靠著窗台吸一支煙,幽幽地朝我揮手,然後很生硬地扭過頭去。我伸出手,說再見,她看不見,但我相信她能感應到。曾經,我們走路勾肩搭背,我們像是雙生兒,做一樣顏色的指甲,剪一樣的西瓜頭,抽一樣的煙——ESSE(愛喜),愛你所喜。
沈安明下班回來,站在雨裏,奇怪地問我:“怎麼你要搬走嗎?”
我點點頭。他丟掉手裏的傘,一手一隻旅遊箱:“我送你吧。”
雨水把他澆得濕透,變得更瘦,更單薄,仿佛風再大一點,他就會被吹走,但是他卻勇猛地扛著我的箱子,健步如飛,不顧身後恩南氣急敗壞地喊他的名字。
04
初夏清綠的黃昏,我路過以前常來的街區,看見街邊咖啡店的櫥窗背後,一個男人埋著頭寫明信片,側影寂寞而清冷。我認出了他閃亮的耳釘。他抬起頭,也發現我了,笑笑地朝我望,沒有一點驚訝,就好像他一直坐在那裏,隻等我經過。
他幫我叫了咖啡和甜點,也不問我的喜好。可是巧得很,他叫的,都是我喜歡的。說點什麼呢,往事若無其事,關係也沒關係。他繼續寫明信片,我坐在一旁看他寫明信片,他攤開日記,把上麵的詩一句一句,小心翼翼地寫到明信片上。他的字很潦草,斜斜地倒向一邊。
明信片上寫,方載欣收。
第二天中午下樓吃飯,走出公司大廈,很遠就看見他站在長廊盡頭,斜靠著羅馬柱,雙手在眼睛前麵比劃成望遠鏡,朝我張望。我們走在樓下的草坪說話,蓊鬱的梧桐投下陰影,草坪是剛剛修剪過的吧,空氣裏彌漫了青草的芬芳。他的聲音很輕,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一群同事走過,他過來拉我的手,我努力想掙脫。他問:“範植秀,你會不會有一點喜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