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通過開發出的App Store史無前例地將用戶和開發者緊密地聯係在一起,使得開發者研發出來的應用程序不再像傳統方式那樣需要經過運營商等中間環節才能傳遞給用戶,而是直接和用戶形成關聯。可以說,這確實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裏程碑。而由於蘋果公司可以讓用戶在iPhone手機中付費下載軟件變得便捷,讓一些中小研發團隊創業的機會得到極大的提升,所以這種模式讓任何開發商都能夠以更加飽滿的熱情研發更多的應用程序,這無形中也讓蘋果公司受益匪淺。
其實從某些方麵來講,蘋果公司的App Store將在同一個組織中的協同軟件開發者、iPhone用戶以及產業鏈條上的其他參與者都實現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這就說明了圍繞蘋果產品,一方麵會產生數量巨大的軟件開發者,另一方麵還會產生數量巨大的用戶。換個角度來看,購買蘋果產品的用戶越多,軟件開發商和媒體公司就會表現得越積極,即他們會竭盡全力地向用戶提供更豐富的應用程序。這樣一來,軟件開發者就心甘情願、夜以繼日地為蘋果編寫應用程序,而蘋果用戶也願意從口袋裏掏錢去購買應用程序。對此,麻省理工大學教授邁克爾·庫馬諾表示:“喬布斯通過硬件和軟件相結合的方式將產品轉變成了一個能釋放強大力量的平台。”在他看來,蘋果的這個平台的運作就是:向用戶賣出更多的蘋果產品,就會有更多的程序開發者主動找到蘋果,並為其提供令用戶怦然心動的軟件、遊戲以及各種具有吸引力的應用程序等。
當蘋果取得成功後,很多手機廠商、互聯網企業、芯片廠商等企業都會紛紛效仿蘋果的App Store,其中不乏一些像穀歌、微軟、英特爾等在內的巨頭,但令人惋惜的是,這些企業雖然做出了效仿行為,但卻沒有一家企業能夠像喬布斯那樣帶領蘋果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可以說,雖然效仿者不計其數,但真正能夠領悟到蘋果精髓的企業卻是寥寥無幾。
比如,雖然諾基亞公司模仿出一個被稱為Ovi的係統,但據用戶反饋,諾基亞的Ovi係統裏麵的應用程序不僅少,而且用戶在使用中也沒有產生便捷的感覺。而蘋果的勁敵三星公司也開發出被稱為Bada的係統,同時還具有自主研發以及生產電子芯片的能力。三星除了給自己供應之外,還是蘋果非常重要的合作夥伴,而這也從側麵印證了三星公司的實力。雖然三星公司和其他公司相比多了一份和蘋果相抗衡的產品,但欠缺的是一個類似於蘋果App Store一樣功能強大的應用程序市場。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蘋果公司的產品技術本身並不複雜,很多公司也可以做出和它一樣的產品,但蘋果的這套業務係統卻非常複雜,效仿者很難在短期內模仿成功。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企業想要超越蘋果就成為了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
和蘋果的App Store相比,穀歌研發的Android Market應用商店相對來說算是比較優秀的。據不完全統計,穀歌的Android Market應用商店裏麵的程序多達40多萬個,而程序開發人員的數量高達10萬人。但從應用軟件的質量、種類等方麵來看,它還是無法和蘋果相提並論。由於Android Market應用商店在審核方麵比蘋果寬鬆很多,這就出現了軟件質量低劣的情況。加之有相當一部分軟件是免費的,這讓很多開發者賺不到錢,因此很難吸引到更多想要賺錢而又有超強研發能力的人員加入。
顯而易見的是,要想搭建類似蘋果公司App Store的係統,並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在喬布斯看來,要想成功地搭建此係統,就要吸引到足夠多的手機用戶,以及盡可能多的第三方應用程序開發商——這兩樣好比是啟動市場的鑰匙,缺少它們的話,市場大門將很難被打開。此前,微軟公司在操作係統市場方麵擁有絕對的控製權,但隨著蘋果的崛起,它也無法信誓旦旦地保證能夠推出令用戶滿意的應用軟件了。因為微軟對Windows係統平台上的應用程序控製力已經非常有限,而蘋果卻擁有對平台的完全控製。人們仔細分析就不難發現,微軟公司的壟斷行為根本不具備優勢,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於蘋果公司可以有效禁止某一應用程序登錄其平台乃至限製編程使用的工具。由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蘋果公司構築的App Store是一個堅不可摧的係統平台,它也是喬布斯的高明所在,更是蘋果在市場競爭中穩步勝出的“魔術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