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陽光年少,你愛談天我愛笑(3)(1 / 3)

雖然距離遠了,但是我的心和他們一點都沒遠。隻是年齡越大越不好意思,感覺給楊光打電話挺別扭的,於是就在給妙婉打電話的時候,也順道問問楊光的情況。我問她楊光在學校怎麼樣,是不是還保持著校草的地位以及風度,妙婉說是啊是啊,楊光很帥呢。我問追他的女孩子是不是很多,妙婉說你害怕啦,放心吧,你和楊光青梅竹馬,不對,“青梅竹狗”。我呸了她一聲:“楊光連這都告訴你啦?看回來我不收拾他。對了,你們這個禮拜回來不回來?咱們聚聚唄。”

妙婉那邊靜了一下,接著說:“好啊。我是肯定回去的,不過楊光我不知道,說歸說,其實我跟他的接觸也不多,又不是一個係的。要不你打電話問他吧。”

“行。”

結果楊光說:“我不敢確定。

能回去盡量回去。”

結果兩個人誰也沒有回來。我一個人百無聊賴地在自小就熟悉的街上閑逛,又鑽進一家鞋店,打算買雙運動鞋。一抬頭間,看到一個人影。

高高的,帥帥的,和一個嬌小的女孩手牽手,分吃著一塊小蛋糕。女孩子臉上的笑那麼亮,那麼甜。

楊光和妙婉。

我拿出手機,打電話給妙婉,妙婉接起電話。“喂,誰呀?阿靈啊,對不起,我正吃午餐呢,早晨沒吃飯,一直在幫導師做實驗。所以對不起啊,隻好失約了。對啊對啊,都沒人陪我,好可憐。楊光?

不知道啊,你沒問他嗎?”

我再打電話給楊光,手指直哆嗦,楊光在對麵接起電話:“阿靈?

不好意思,我和同學們在遊園。下周就回家,一回去就找你啊。”

我舉著電話,一步一步走出來,兩個人在街對麵目瞪口呆。

那天,我一拳打青了楊光的眼眶,差點讓他變成獨眼龍。又和妙婉撕扯在一塊,我們互有輸贏。

我和楊光,三歲一起尿炕,四歲一起偷點心,五歲一起讀幼兒園,六歲一起上學前班,七歲一起背著書包上小學;我煞費苦心給他編故事講故事,還給他寫情詩,寫了整整一箱子,就等著有一天我嫁給他的時候,好親自拆封,讓我讀給他聽,或者讓他讀給我聽。-我的心裏,從來沒有不把自己當成楊光未來的老婆的時候啊。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堅信,我是楊光那個一直在等的人。他那麼疼我,嗬護我,遷就我,可是,原來都是錯覺。我真是個傻瓜。

打完了,我抹抹鼻血,衝著他們笑了笑,說了兩個字:恭喜。妙婉靠在楊光的懷裏,被青了一隻眼的楊光心疼地摟緊,也回了我兩個字:謝謝。

楊光看著我,眼裏是我分不清楚的情緒。

我轉身離開。

大四。他們結婚了。乘的是允許大學生結婚的第一場東風。畢業後,我再也沒有打聽過他們的去向,隻知道兩個人去了南方,幾經搬遷,離我這個北方小城很遠,越來越遠。

而我也已經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報刊的編輯,專門負責寫些花邊新聞,在這種磨磨唧唧的版塊裏耗盡青春。

轉眼數年。

當我在街上見到楊光的時候,不禁懷疑起自己的眼睛。

他很瘦,一直在咳嗽。他的媽媽陪在身邊。不見妙婉。

我問妙婉何在,他的媽媽恨恨地說:“別提了,楊光病了,她又搭上個大款,不要他了。”

“媽!別說了!”楊光嘶啞著嗓子虛弱地阻止。你還真是情長啊。

“楊光什麼病?”

伯母欲言又止。

“肺癌。早期。”倒是楊光平靜接話。我莫名驚詫。楊光不抽煙,不喝酒,生活習慣健康,為什麼會得這倒黴的病?

“畢業以後,咳咳,工作壓力大,煙抽得有點多……”我沒話說了。那種城市金領的生活,不那麼好過吧。

楊光媽媽說:“你們聊聊。那邊有個熟人,我過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