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暝箏。”不經意間,俞歌發出了這三個字的讀音,這是第一次從店主嘴裏聽到那個人的名字。
“小歌,你沒事吧?”
“沒事,我沒事。”
當習慣成自然,俞歌才發現,他已經在她的腦海裏生根發芽。
俞歌因傷偷懶,坐在16號桌休息,然後想起那個叫莫暝箏的男人,從她來這裏上班第一天開始,莫暝箏就坐這裏,每天要一杯“輕語”,每天花一個下午的時間靜坐。
俞歌發現自己對這個男人已經有了很深的熟悉感,她知道他喜歡穿針織衫,聽喜歡那首《今生今世》,對視他眼睛的時候,俞歌會舍不得離開,隻因自己看得清那眸深潭中的深情。
“你好!我叫莫暝箏,可以認識你嗎?”
聞言,俞歌迅速抬起頭,正好撞上那汪深潭,恍然間以為是幻覺,雙眼溢滿了淚水,嘴角顫抖,卻發不出一個音節。
“暝箏,我的戲演得好不好?”顫抖的聲音從喉嚨裏蜿蜒而出,早已淚流滿麵。
“好,怎麼不好,我竟被你騙了過去,小歌兒。”
俞歌撲進莫暝箏懷裏,緊緊抱住這個男人,似乎想要將自己與男人融為一體。
不遠處的店長看著這一對戀人,心裏不免生出幾分感慨,這樣的場景,每年都要上演兩三次,每看一次,總會被這對戀人感動。
三年前,俞歌出了一場車禍,險些賠上性命,經過醫生的全力搶救,總算活了下來,但是卻得了一種奇怪的失憶症,每隔三到四個月她就會忘記莫暝箏——自己的愛人。
三年的光陰,莫暝箏一次次導演著與俞歌相識相知的戲碼,她一次次的記住,一次次的遺忘。
“暝箏,陪我演戲吧!如果我一直演忘記你的戲,也許會演得太過投入,真的把你忘掉。”
“那麼,小歌兒,我會導演出一幕幕我們相識相知相戀的戲,讓你重新記起我,直到你再也不會忘記,我會穿上你喜歡的針織衫,喝你喜歡喝的‘輕語’,聽你喜歡聽的歌,我要用我的一切喚醒你的記憶,讓你重新愛上我。”
這是當初立下的誓言,在這櫻花樹下起誓,用生命作賭注,期限為今生今世。
“小歌兒,你看這是什麼?”
莫暝箏輕輕打開右手,掌心放著一顆透明的水晶石,在陽光的照耀下,顯得流光溢彩,“小歌兒,你願意嗎?”語氣輕柔,不似詢問,更像懇求。
俞歌早已泣不成聲,盯著莫暝箏手裏的信物,連連點頭,激動的她隻能用肢體語言表達出自己內心的感受。
時光的結局沒有人知道,如今的我們又如何去尋找時間的盡頭,也許會忘記,也許會記起,反反複複中追尋過去未能理解的那種情感,最能明白的隻有身處故事中的人。
許多年之後,在海角天邊,或許有那麼一個人,願意和你演一出一輩子的名叫愛情的戲。
雨把綠色,歸還給沙漠。
快樂還給你的酒窩。
你依然把我遺憾,變圓滿。
能遇見,就是緣。
哪怕,就匆匆一眼。
我們,注定要相戀,不改變。
“你好,我叫莫暝箏,我可以認識你嗎?”
“你好!我叫俞歌,取自‘俞上三尺白素飛,歌盡曲出色未垂。’聽說過嗎?”
……
“你好!我叫莫暝箏,我可以坐你旁邊嗎?”
“好啊!我叫俞歌,感覺好像在哪兒見過你,說不定我們前世有緣呢!”
……
“你好!我還需要自我介紹嗎?”
“我確定,你已經不需要了。”
下一次,在一起好不好
默默然
二十歲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從十幾歲的尾巴開始,一直到三十歲之前,這段時間都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年輕人,然而漸漸忙碌的生活讓我們再也不能像年少時一樣,將大把大把的光陰消耗在小情感之中。青春期的年紀,從某個空當的時候,不知不覺開始糾結在某個無足輕重的問題裏,為此消磨著越來越多的年華,這大概是每個人在十七八歲的時候都會經曆的階段吧。這個每一天從睡夢中醒來,都會期待新事物的年紀,以及在這個年紀裏,常常在夢中夢到的他——隻存在夢中濃墨重彩的羅曼蒂克,或是輕描淡寫的你儂我儂。那時候的我們,臉上是無波無瀾還是火花四射。如今的自己,是否還能想起。
那些年少時做過的夢和遇到的人,都成了每個人記憶深處最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置的部分,不想回憶,也不想忘記。十六歲那年,我喜歡上了隔壁樓大自己兩年級的男生,於是每天早起半個小時,混在高三的學生堆裏一起望著霧蒙蒙的天,一邊等待學校開門一邊期盼著看到那個心底裏的身影。在那個不懂得適可而止的年紀裏,我隻懂得拚盡全力去付出,揮霍著心底最後一絲希望和溫暖。
可是時間遠遠要比我們想象中流逝的快,原以為會伴隨自己很長時間的思念,卻在兩個冬天過後就變得細不可查,想起在電影裏麵看到過的台詞:忘記的最好方法,就是拚命去回憶。
還記得高三結束的那個夏天,手裏麵拿著決定未來的誌願單,在心裏久久徘徊著那個有他的城市,可是最後,我還是選擇了一個同他天涯海角彼此遙不可及的地方,並不是不能去到他身邊,而是初愛的痕跡早已經模糊不清。第一次離開居住了十八年的家鄉,需要經曆一天一夜的火車才能抵達,同行的朋友與自己一樣,充滿了緊張和青澀感,車廂彌漫著一股英國小說裏出現的榛子味道。身邊的同學也不過隻有幾麵之交,甚至連名字都還沒有記清,就是在這樣的時候,我忽然突兀地想起他,那時候還不夠沉穩的他。原來在那個時候,就已經感受到他的單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