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靜時,林俊才嗅著臭烘烘的男人氣味,在劣質煙的嗆人氣味下,時常想起曾經那愛戀中的姑娘,她應該是早已結婚了,被他爸爸強迫嫁給了那個該死的肥頭大耳的軍區老大的兒子。也許現在已經做媽媽了,也許她已經習慣了和那個男人的共同生活,畢竟那時那家夥的確可以給他很多,而自己一副孔乙己的家擔,哪能抵擋的了在這饑荒年代的幾天,況且還不知道這饑荒到底什麼時候是盡頭。這麼想著,反倒使林俊才安心了許多。
時而他又用自己的博學心智,悟出了些道理:在這一望無際的大荒原上,麵對這麼殘酷的自然條件,人與人之間除了互相依賴著生存下去,別的一切的一切,比如仇恨、猜疑,嫉妒、愛情,提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時間過的很快,當春天來臨時,地質隊上雀兒山找礦去了,這些地質隊找的是金礦。他也跟著大夥兒一塊兒去了,畢竟隻是一介書生,於是便跟在他們堆裏幹些雜活,目的隻是為了混口飯吃。
他跟著地質隊大本營徒步從雀兒山腳下走了幾乎一個多月,進入了茂密而陰森的雀兒山原始森林的腹地。搭帳篷,拾柴草,砍枝條,生篝火,搬運罐頭,驅狼,唯一沒做的就是掄鋤頭挖地。
做完這些時每天都還看著地質隊勘探,挖地。也就忙乎了半年的時間,由於極低氣溫的到來,地質隊又匆匆忙忙地收拾起所有的家當,趕快下山。
地質勘探隊回城裏去了,而林俊才又重新回到了玉龍拉措湖邊上。這雪山腳下一顆藍色的明珠,這顆明珠深深地勾去了他的魂,牽動著他的心,令他著迷,令他深信這片美麗無比的水窪子,能夠提供給他生存所必須的一切東西。
從此他就成了這荒原上的一個漫遊者。
當他在渺無人煙的茫茫荒原上艱難地尋找食物;在幽靜的玉龍拉措湖邊上搭棚棲身,撿鳥蛋、逮魚、挖蘆根的時候,又常常感到自己不是“人”,而是一頭十足的兩條腿走路的動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