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熊的力量(6)(1 / 3)

任何一個產品,都存在著好的一麵,同樣,也存在不足的一麵,作為一名銷售員,理應站在客觀的角度,清晰地與客戶分析產品的優與劣,幫助客戶“貨比三家”,惟有知己知彼才能讓客戶心服口服地接受產品。給銷售員的忠告是:任何的欺騙與誇大其辭的謊言是銷售的天敵,它會致使銷售員的事業無法長久。

(四)個人隱私

與客戶打交道,主要是要把握客戶的需求,而不是一張口就大談特談隱私問題,這也是銷售員常犯的一個錯誤。有些銷售員可能會說,我說我自己的隱私問題,這樣總可以吧。就算隻談自己的隱私問題,不去談論客戶,試問銷售員推心置腹地把自己的婚姻、性生活、財務等情況和盤托出,能對銷售產生實質性的幫助嗎?

(五)不雅之言

每個人都希望與有涵養、有層次的人在一起,相反,不願與那些“粗口成章”的人交往。同樣,在銷售中,不雅之言,對銷售產品,必將帶來負麵影響。諸如,在銷售壽險時,最好回避“死亡”、“沒命了”,諸如此類的詞藻。不雅之言,對於個人形象會大打折扣,它也是銷售過程中必須避免的話語。

實話不實說並不是要銷售員不講實話,也不是要銷售員以次充好去欺騙客戶,它隻限於銷售商品以外的東西,對於產品的優缺點銷售員必須實話實說。

【熊的提示】

如果銷售員不想拿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就千萬“不要過度吹噓”。在談判中,要盡量和有決定權的人談判。因為在他們眼中,每一個組織都有等級製度,平穩地和每一個等級人員交涉談判,一級一級地,直到滿意為止,這是低效率和浪費時間的行為。高階層的人掌握更核心的決策權,談判的級別越高,越能滿足自己的要求。

在銷售談判中,經常看到銷售雙方為了達到預計的目標而采用心理戰術。心理戰是以折磨對手的心理為目的,類似於“不戰而屈人之兵”。這種詭計通過讓銷售員的心裏不舒服,從而把銷售員弄垮,使銷售員潛意識裏希望盡快達成銷售協議,並由此做出退讓。銷售員要擺脫這種圈套,必須做到四“要”和四“不要”。

四要:

(一)要突出優勢

對對方立場、觀點有初步的認知後,銷售員再將自己在此次談判事項中所占有的優、劣勢及對方的優、劣勢,進行嚴密周詳的列舉,尤其要將我方優勢,不管大小新舊,應全盤列出,以作為談判人員的談判籌碼。而我方劣勢,當然也要注意,以免倉促迎敵,被對方攻得體無完膚。

(二)要界清底線

通常,談判時,雙方都帶攻擊性,磨刀霍霍,躍躍欲試。雙方隻想到可以“獲得多少”,卻常常忽略要“付出多少”,忽略了談判過程中我方要讓步多少,方可皆大歡喜。所以,在談判前,務必要把對方的底線界清:可讓什麼?要讓多少?如何讓?何時讓?先理清,做到心中有數。否則,若對方咄咄逼人,我方束手無策任由對方宰割,那就在談判桌上失去主動。

(三)要有耐心

衝動是魔鬼,在銷售中更是如此。所以在談判中要時刻默念“戒急戒躁”,尤其在劍拔弩張、激烈火爆之際,更要遵行。因為,談判中經常有打持久戰的,談三、四個鍾頭,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此時談的已久,毫無建樹,“心理”正急;而不能解放,“生理”更急,兩急之下,就會失掉方寸,胡亂對應。所以,談判前要把“耐心”帶足,做充分準備。

(四)要隨機應變

戰場狀況,瞬息萬變,談判桌上也需隨機應變。雖說諸葛亮神機妙算,但人算不如天算,總有考慮欠周到處。談判時,如果出現對手突有神來一筆,超出我方假設狀況,我方人員一定要會隨機應變,見招拆招。實在無法招架,手忙腳亂時,先施緩兵之計,再圖謀對策,以免當機立“斷”——斷了自己的後路。

四“不要”:

(一)不要在有壓力的情況下銷售

在銷售談判中,對於一些很平常的問題,例如銷售談判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或是在對方熟悉的地方舉行,銷售員應該保持警覺。在對方的地盤或勢力範圍內銷售,有時候於對方有利,對方比較容易對付銷售員;但有時候又反而對銷售員有利,因為這或許會使對方感到安適,更加樂意接受銷售員的建議,而且一旦有必要,銷售員也很容易離開談判桌。如果銷售員已經允許對方選擇銷售的地點或環境,那銷售員一定得意識到自己會受何種心理影響。問問自己是不是感到緊張,如是,應探究一下原因。如果室內太吵,溫度太高或太低等,或沒有可以私下跟自己一方的人協商的場所,那麼銷售員就必須意識到,這是為了促使自己讓步與迅速做決定而刻意安排的環境。

如果銷售員發現不利於自己的銷售環境,切勿猶豫,應盡快說出來。銷售員可以建議調換座位,休息一會兒,或是幹脆休會,改個時間與地點再談。在任何情況下,銷售員都要確認問題之所在,並將它提出來,然後根據客觀和原則,與對方交涉安排新的銷售環境。

(二)不要討論主觀性的問題

在商言商,與銷售沒有什麼關係的話題,銷售員最好不要參與議論,比如政治、宗教等涉及主觀意識,無論說是對是錯,這對於銷售都沒有什麼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