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熊的力量(11)(1 / 3)

一般來說,在拖欠的早期,由債權人自行追討較為有力。這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直接聯係,債權債務關係較為清楚,便於溝通。當然最好的辦法是能夠與債務人直接見麵,但對海外拖欠來說,這種辦法需要的成本太大,因此隻能靠電話或信函的方式,這樣會大大降低追討的力度。

【熊的提示】

許多企業在海外的貸款被長期拖欠,甚至變成死賬,都是因為在發生拖欠的早期,沒有能夠采取合適的措施,給對方以可乘之機。

幾乎所有的客戶在不能支付貨款時而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沒有收到產品、對產品質量不滿意、資金周轉不靈、產品賣不出去等。其中有一些屬於正常現象,如產品確實存在問題、客戶臨時資金周轉不靈等,這種確實存在的客觀原因,我們稱之為“善意拖欠”。然而更多的情況是客戶主觀地製造各種不實理由,蓄意拖欠付款,稱之為“惡意拖欠”。如果碰上客戶惡意拖欠,這個時候就要采取一些措施來追回貨款。不過在開始追討貨款前,銷售員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一)堅定回收貨款的信念

產品賣出去以後,就要把錢收回來,這是銷售員的工作,也是客戶應該要做的,討貨款不理虧,給了貨物就要交貨款,這是天經地義的。不要覺得不好對客戶開口,一定要堅定收回貨款的決心。

(二)回收貨款為了更好的合作

因為合作是雙方麵的,互惠互利的,隻要幫助雙方資金鏈正常的情況才是大家共同所求的,把貨款付了有利於公司的財務正常運轉,也更能保證供貨正常,大家都不會受影響,對客戶的發展也有利。

(三)回收貨款是不可回避

銷售工作的起點是找客戶,終點是收回貨款,所以隻有把貨款追回來,才算完成了銷售工作,追回貨款是也是業務工作,隻要把這個工作做好,才算把銷售工作完成。所以去追還貨款是必須要做的。

銷售員調整好了自己的心態後,就可以開始貨款回收工作了。以下是追賬的基本方法:

(一)函電追賬

銷售員通過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債務人發送付款通知。函電追賬方式簡便、易行,銷售員獨立操作,無需經過仲裁或司法程序,可以省去一定的時間和費用。但力度較小,沒有實質性作用,不易引起重視。但在法律上表明了銷售員沒有放棄自己的權利。

(二)上門追賬

銷售員通過上門訪問,直接與債務人交涉還款問題,了解拖欠原因。麵訪追賬屬於比較正規、有力的追討方式,但耗時多、費用高,異地追賬不宜采用。可以隨時掌握債務人的經營和財務情況,特別是要注意那些財務惡化、瀕臨破產邊緣的欠債戶。可以設身處地地解決一些債務人拒付的商業爭端。可以要求債務人出具蓋有法人印章的還款計劃或其他履行義務的書麵承諾,為日後提起法律訴訟準備必要的法律手續。

(三)網絡追賬

銷售員利用電子郵件向債務人發送追討函,或與其交流意見。網絡追賬速度快,費用低,可以雙向交流。銷售員用電子郵件將付款通知書發給債務人,電子追賬是未來追賬的優先選擇,銷售員一定要學會運用這一方法。

上麵的方法是用來應付善意拖欠的,對一些惡意拖欠“老賴”是沒有用的。所以對付“老賴”客戶,不來點狠的,絕對不行,不然別指望他把貨款還上。當遇到“老賴”時,用一般的方法是沒有什麼作用的,最好是采用“以賴製賴”來對付這些債務人比較有效。不要和這些債務人講感情或以後的事,粘住他讓他給錢才是最關鍵,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就算他說什麼為難的話或苦衷,銷售員也不要掉進他的圈套,強調他給錢才是重要的。怎樣可以讓他覺得麻煩就怎麼去做。

最後,如果連粘的方法都不起作用了,那麼就利用法律來解決了。

【熊的提示】

很多銷售員被指標壓著,隻好先努力將貨物賣出,然後再考慮回款的問題。結果,往往是船到橋頭卻不直,貨款越欠越多。這樣,銷售員就成了收款員,整天忙著催款,根本就沒有時間做市場。

在買方市場的到來,先交貨、後付款這種交易方式就比較常見了。這樣一來,對於賣方來說,最頭痛的事除了擔心找不到客戶,還要考慮賣出去怎樣才能收回貨款。在社會的普遍誠信度還不那麼讓人放心的情況下,銷售員還是要掌握一點防範風險的技巧。

(一)保留交易證據

在交易中,因交貨在前,收款在後,為了避免貨款流失,銷售一方需要盡可能的完善交易程序,保留交易證據。如簽訂購銷合同、嚴格審核采購單的簽名或簽章、送(收)貨單的買方簽名、經手人的授權文書等。也許銷售一方會覺得太麻煩,但跟以後收賬時的麻煩相比,這又能算得什麼呢?在完善了交易程序、保留了足夠的交易證據後,也可以對買方起到一個督促、警示作用,使其不敢輕易賴賬。如果真的賴賬不給,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討要貨款時多了一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