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是可以肯定,但聲音就不一定聽準了……”楊名厲說不下去了,一個多星期來,沒說過一句話,一醒來就說這麼多,累了,他吃力地閉上了眼睛。
李先進覺得要盡快向局領導和兩位省廳專家彙報情況,以便下一步采取相應措施,快偵快破“搶槍案”。李所長聽了他的意見非常讚同。李先進是個經驗十分豐富的老偵察員,辦案既耐心又細致,是有名的破案能手。他曾經在偵破本市十個大要案中立過大功,先後立過二等功三次,三等功六次,可能有人會問,這麼個戰功赫赫、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老偵察員,怎麼就一直在原地踏步,沒一點進步呢?那是因為“組織”上認為他這個人不適合當領導,自以為是,不聽招呼,而且,他自己也不想當領導,他常說“無官一身輕”的好,隻要把自己該做得事情做完做好就行了,不需要管別人,不需要承擔其他責任,多好。有的領導說,他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有個小毛病:不把領導放在眼裏,不尊重領導。要不是看他既敢無所顧忌地偵破大案、要案、凶案,又有耐心不厭其煩地偵破小案、煩案、無頭案,早把他調離崗位了。可他不在乎,不管領導怎麼看他,不管組織上怎麼對待他,他一心一意撲在偵察員崗位上。
這不,李先進剛查了一個小案一個無頭案回來。前天,有個居委主任到刑警隊報案,說一個叫王芸花的女孩已經有一個禮拜沒回家了,家裏的電話也沒人接。隊長叫他去查一下,他立即帶上“工具”就去了,找房東一了解,說在一周前的星期天就已經搬走了,還欠了兩個月的房租。昨天,又有一個大約三十多歲、叫金全成的男子,帶著一個焦急的五十多歲的婦人到刑警隊報案,說他的女朋友曾杏花,也就是婦人的女兒已經有一個月沒有打電話回家,金全成去曾杏花租賃的地方找她,房間卻已搬了個一幹二淨,也沒去公司上班。房東還埋怨說,曾杏花上個月的水電費欠交,這不是很平常的事嗎?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但那個叫金全成的男子卻堅持這件事必有蹊蹺,因為房東跟其它的房客都向他證實,曾杏花失蹤前一個星期,跟一個個頭高大的男子在房裏起了肢體衝突,男子還動手打了曾杏花,並揚言日後還要找機會報複。金全成懷疑,那個個頭高大的男子恐怕跟曾杏花的失蹤有關連,經過他的調查與其它房客的指認,確定是曾杏花在任職公司的前男友孔永剛。孔永剛與曾杏花分手後一直保持藕斷絲連的曖昧關係,也承認他動手毆打曾杏花的當晚的確出言恐嚇,但他絕對與曾杏花的失蹤沒有一點幹係,最多也隻是曾杏花心生畏懼不敢去公司上班,索性離職搬家而已。經過初步調查,孔永剛這幾天沒有可疑時間。事情就隻好不了了之,畢竟類似的案子調查到最後,不是依舊一頭霧水,就是大驚小怪居多,反正一點證據都沒有,要辦下去也不知道從何著手。
雖然心裏有點懊惱,但絲毫不影響他的辦案熱情。局領導叫他參與偵破“襲警搶槍案”,他二話沒說,就來到了醫院,一邊幫助守護傷員,一邊等待楊名厲醒來進一步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