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銷售團隊管理(1)(2 / 3)

·招聘職位名稱及名額;

·資格條件限製;

·職位預算薪金;

·預定任用日期;

·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具;

·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

·甄試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麵談主管安排);

·場地安排;

·工作能力安排;

·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第二條訴求

即將招聘信息告訴大眾及求職人,方式如下:

(1)登報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刊登費,決定何時刊登何報,然後聯係報社。

(2)同仁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

第三條應征信處理

(1)訴求信息發出後,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後,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及“甄選報名單”,通知前來公司接受甄試。

(2)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應給予退件。為了給社會大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發出“謝函”也是應有的禮貌。

第四條甄試

新進銷售人員甄選考試分筆試及麵談。

(1)筆試包括下列內容:

·專業測驗(由申請單位擬訂試題);

·定向測驗;

·領導能力測驗(適合管理級);

·智力測驗。

(2)麵談。由申請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權限主管分別或共同麵談。麵談時應注意:

·要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鬆;

·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將口試結果隨時記錄於“麵談記錄表”。

(3)如初次麵談不夠周詳,無法做有效參考,可再發出“複談通知單”,再次安排約談。

第五條背景調查

經甄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有效的背景調查。

第六條結果評定

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出謝函通知,將其資料歸人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經評定錄取人員,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會商錄用日期後發給“報到通知單”,並安排職前訓練及有關準備工作。

第七條注意事項

應征資料的處理及背景調查時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

二、銷售人員聘用製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係統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公司係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製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公司係統各級管理人員不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公司裏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董事長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各下屬企業必須製定人員編製,編製的製定和修改權限見人事責權劃分表,各部門各企業用人應控製在編製範圍內。

第五條公司需增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後,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六條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大專以上學曆;

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曆;

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45歲;

外貿人員還必須至少精通一門外語;

無不良行為記錄。

第七條特殊情況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後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應屆畢業生及複員轉業軍人需經董事長批準後方可考慮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