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品牌名稱,這一名稱除了其通俗、準確地反映了一個產品的消費對象外,最關鍵的是其將一種祝願、一種希望、一種消費的情感效應結合兒童的天性作為名稱的核心,而“娃哈哈”這一名稱又天衣無縫地傳達了上述形象及價值。而這種對兒童天性地開發及祝願又剛好是該品牌形象定位的出發點,也是該品牌市場競爭的出發點。
(四)產品名稱下的外觀定位
優美而在同類產品中處於優先地位的外觀造型,對於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種吸引力。尤其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在追求產品的使用價值的同時,也開始注重產品對環境的美化作用,因而,在產品的內在特性越來越接近的今天,產品的外觀形式本身也成了一種定位優勢。用名稱直接反映產品外觀的突出特征,將喚起消費者的注意力。
如“白加黑”感冒藥的色彩分為白、黑兩種形式,並以此外在形象為基礎改革了傳統感冒藥的服用方法。這兩種全新的形式本身就是該產品的一種定位策略,同時將其命名為“白加黑”,也使這一名稱本身就能表述品牌的外觀特征及訴求點,既是一種定位,也是一種訴說。
日本“迷你型三洋收音機”以造型的“小”、“巧”,質量的優良而深受消費者的青睞;無獨有偶,海爾集團推出“小神童’、“小小神童”洗衣機,也深得消費者的喜愛。另外,象“大大泡泡糖”也是以這種產品本身表現出來的形狀特征來進行命名,並以此定位。
(五)名稱定位之注意事項
人們常常把產品名稱看作是一個識別的符號,但產品名稱絕不是這樣簡單,企業經營者給產品命名更是希望它能對市場定位有所幫助,使它強化定位,參與競爭,並形成一種持久的市場優勢。要做到這一點,產品的命名應注意以下方麵:
①產品名稱必須容易記憶
一個好的產品名稱,基本條件是必須易於讀出,易於拚寫,易於記憶,這樣才能高效地發揮它的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要使名稱易讀易記,首先必須簡潔,字數不能太多。一般而言,漢字名稱宜為二個或三個字,如果外文名稱的音節過多,應適當割愛,在某些情況下,四個漢字也可以,如“摩托羅拉”、“可口可樂”、“阿迪達斯”等。五個漢字以上的命名是少見的,中國人也確實感到記不住。英文名字也是如此,一般3至5個字母比較容易認知,如BWM、IBM、ABB、SONY、Kodak、NIKE等。國外品牌打入中國市場,有時也使用一個漢字為名稱,但考慮中國人的習慣,往往加上一個“牌”字,如殼牌石油、健牌香煙、浪牌口香糖、掂牌服裝等。
此外,好的名稱還應獨特、新穎、響亮、有氣魄。如“卓夫”牌服裝,中文含義是“卓越的大丈夫”,英文譯名為“Chief”,意指首領、最高級的。中英文合二為一,演繹出一種高雅、俊逸、不同凡響的風格和意境,恰如其分地表達了設計者的訴求:“作為產品,它是高級、高檔、高質的象征;作為企業,它是卓越、領先、超眾的代表。”
②產品名稱應能引起聯想
名稱應使消費者產生共鳴,使產品植根於消費者腦海中,達到穩固和擴大市場的目的。“孔府家酒”在製造聯想方麵非常成功。中國傳統風俗,喜慶的日子必定會合家歡聚一堂,吃團圓飯,而飯桌上不可或缺的東西是——酒。孔府家酒正是牢牢地把握這一點,將自身定位於“家酒”,引起消費者關於此方麵的聯想。它作為“家酒”在消費者心目中具有不可動搖的地位。毋庸置疑,提起孔府家酒,人們就會不由自主地在腦海中幻化出合家團聚的喜慶畫麵,“孔府家酒,叫人想家”這句溫馨的廣告語也不由湧上心頭。
③界定產品名稱的使用範圍
企業所使用的名稱,是否作為一類產品的“橋頭堡”,如果是,名稱就不應當對企業有限製,即它的使用範圍應較廣,如“鬆下”、“索尼”、“長虹”一類的名稱,沒有特定意義,可以使用在任何產品上。當然,由於該品牌名稱廣為人知,消費者已將之歸為某類商品概念,因此,鬆下公司和索尼公司若想開發電器以外的產品,最好啟用新名稱。另一類產品名稱範圍則較窄,如“太太口服液”,就明確地界定了它的目標消費範圍,企業若想開發少女或男士口服液,這一名稱顯然不太合適,即使企業想開發“太太”係列的服飾,也不相適宜。所以,名稱定位越明確,啟用改變這一定位的餘地就越小。
當品牌名稱使用範圍一旦確定,就不能越界。那就是,它同產品本身不應接近得成為這類產品共有的通用名稱,如果這樣,它就不是一種特定牌子的商標名稱了。“米勒出的淡啤酒”是典型的“越界”了的產品名字。結果,出現了施利茨的淡啤酒、庫爾斯的淡啤酒、巴德的淡啤酒,和許多其它的淡啤酒。公眾和報紙很快將它們混同於米勒淡啤酒,因而米勒失去了獨占使用“淡啤酒”作為商標的專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