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河南省監事會工作在探索中前進(1 / 1)

從2002年開始,河南省政府分批向省管企業派出了監事會。監事會在工作中以財務監督為核心,以企業經營中的重大事項為重點,把年度集中檢查和當期檢查相結合,不斷創新監督檢查的方式和方法,加大監督檢查成果的使用和落實,取得了良好成效。不僅改變了以前國有企業內設監事會形同虛設和內部人控製的狀況,而且規範了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堵塞了漏洞,促進了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省政府領導和企業都對監事會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評價。

(一)把年度集中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認真核實企業真實情況

首先,做好年度集中檢查工作。一是製訂監督檢查方案,減少檢查的盲目性。企業的年度決算出來後,認真閱讀分析企業報送的《基礎材料》,並與以前年度的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尋找異常情況和需要關注的問題,並結合企業以前年度的整改情況,編製出切實可行、具有操作性的監督檢查方案。二是監事會進駐企業後,通過召開與監督檢查有關的會議和座談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現場核實有關情況、核對母子公司賬務等方式,進行較為係統的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而又難以查清的,做好記錄,為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準備。三是根據檢查情況,提交全麵係統的監督檢查報告。其次,做好專項檢查工作。根據年度集中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和平時掌握的情況,抽調人力配合監事會,對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提交專項檢查報告,促使問題得到盡快解決。

(二)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督

為了提高監督檢查的實效性,隨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省國資委專門下發了加強企業日常監督的文件,要求企業研究重大問題、召開重要會議,都要通知監事會參加。企業出台的重要文件、財務月報、重要項目的進展情況、生產經營中的重要異常情況等,都要及時報告監事會。監事會對每個企業指定一名專職監事作為主辦人,專門收集整理分析該企業的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監事會主席,使監事會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通過日常監督,監事會能夠隨時掌握企業發展和經營管理的動態情況,使企業的事後整改問題變為事前預防問題,有效地保證了企業的改革發展。

(三)加大監督檢查成果運用的力度

首先,規範監督檢查報告的運轉程序。一是規範年度監督檢查報告的運轉程序。各監事會的年度監督檢查報告形成後,報監事會工作處。監事會工作處對年度監督檢查報告進行初審,對有明顯差錯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報告,要求監事會進行修改和完善。監事會工作處在對各監事會的監督檢查報告進行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做好綜合彙總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監督檢查情況的綜合報告。綜合報告報省國資委領導審議後,報送省政府。並按照省政府的處理意見進行落實。同時,監事會工作處經常組織研究企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特別是國有資產流失方麵的共性問題,深入分析其形式、特點和根源,提出治理對策,為省政府和省國資委提供決策參考。二是規範專項監督檢查報告的運轉程序。專項報告由監事會直接報省國資委主管主任,並向監事會工作處備案。需要由省政府出麵解決的問題,以省國資委的名義向省政府及省主管領導提交專項報告,按省政府的處理意見落實解決。對省國資委內部可以解決的問題,由委主任協調有關處室解決。其次,健全監督檢查成果運用機製。一是監事會檢查出的問題經省政府及省國資委領導批複意見後,監事會工作處負責對檢查出的問題按性質進行分類。屬於嚴重違法違紀問題,提交法製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屬於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問題,提交省國資委內有關處室處理;屬於管理不善、工作失誤等問題,由監事會主席按照與企業交換意見的規定,直接向企業領導人員反饋意見,要求整改。二是監事會工作處認真做好對查處問題的協調工作。主要是加強與省國資委內統評處、產權處、分配處、改革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紀委的聯係,把企業存在的問題分門別類地提交給他們處理,並督促他們反饋處理情況。對需要多個處室共同處理的問題,協調這些處室聯合拿出處理意見,並督促實施。在外部主要是加強與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及時進行溝通。三是省國資委內相關處室都能做到把監事會監督檢查結果作為重要的工作依據和信息渠道,結合各自的工作職責,認真處理監事會工作處提交的企業各類違規違紀問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在考核評價企業領導班子時,把監事會對企業財務經營情況的評價和對企業領導人員的評價,以及企業對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重要依據之一。統計評價處在統計彙總企業報表數據和評價企業經營情況時,以監事會監督檢查調整後的數據或核實的結果為重要依據。分配處在確定和兌付企業領導人員年薪時,充分參考了監事會核實後的財務經營數據,對弄虛作假的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處罰。國資委紀委、監察室對監事會移交的違規違紀問題及線索,進行參閱利用,並向監事會工作處反饋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