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廣東省監事會工作開展的情況(1 / 1)

廣東省監事會和財務總監的運作主要依據《公司法》、《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廣東省省屬資產經營公司監事會暫行辦法》(粵府辦[2001]26號)的規定,財務總監的職責主要依據《廣東省省屬資產經營公司財務總監管理暫行辦法》(粵府辦[2001]27號)。

(一)統一認識

企業經營決策班子的主要職責是創造財富,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從而使國有資產實現保值增值;而監事會的工作職責是維護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運作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兩者職責不同但目標一致,都是為企業的發展和經營服務、都是為了資產的保值增值,所以從本質上並沒有矛盾。這一點在監事會進駐企業時,就與監管企業領導班子進行了溝通,達成共識,便於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和取得企業對工作的支持與配合,這一點如果做好了,其他工作就容易開展。

(二)明確監事會職責

根據國家《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和《廣東省省屬資產經營公司監事會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六項職責:一是檢查公司是否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二是檢查公司財務、驗證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三是檢查公司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資產運營以及國有資產經營責任製的完成情況;四是檢查班子成員的經營行為,並對其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五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公司全資、控股企業監事會成員聯席會議,了解公司經營財務運作情況;六是派出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廣東省監事會、財務總監派駐企業3年來,都是把幫助和促進企業完善規章製度作為其工作的一部分,通過列席董事會、經營班子會的形式,對有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行為,提出了供班子決策參考的意見;通過到二級以下企業的調研發現違規經營、資產流失現象,以及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的不規範行為,及時與董事會經營班子以口頭或書麵形式進行反饋,引起了集團公司的高度重視,不但逐條落實整改措施,還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監事會,有效防範了資產的流失。

(三)嚴格遵守工作製度

監事會的工作規範,概括起來就是“依法監督、規範運作、求真務實、廉潔公正”。監督要有依據,不能想監督什麼就監督什麼,規範運作就要建立相關的製度,草擬了5個製度(監事會辦公室工作製度、監事會會議製度、監事會工作規範製度、監事會報告製度、監事會監督檢查工作製度),目前正在內部試行中,待運作成熟後形成正稿實施。為了保證監事會工作做到廉潔公正,工資福利均不在所監督企業支付,由派出機構開支。並要求不得在所監督的企業開支任何費用,接受任何禮品、有價證券。

(四)與企業交換意見促進企業整改

監事會通過監督檢查工作,對所發現的企業存在的問題及時與企業交換意見,促進企業的整改,規範企業的行為,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是監事會工作貫穿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的一個重要手段。監事會進駐企業後,深入到集團和二級企業調查研究,通過監事會向企業班子反饋意見,企業從存在問題中尋找集團對下屬企業管理製度的漏洞,加強了製度建設和整改,使企業感到監事會的進駐,不是單純地為監督而監督,是為企業發展著想幫了企業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