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國資委從監事會成立之初,便十分注重監事會工作的規範化,不斷加強製度建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個核心。始終堅持以財務監督為核心,突出監事會監督與其他監督形式的不同特點。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對企業財務活動和企業領導人員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兩項基本工作製度。一是實行定期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製度。監事會製定工作計劃,每年都要對企業年度財務活動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根據實際需要,還要不定期對一些事項開展專項檢查。檢查前,監事會要製定周密、細致的檢查方案並根據進程及時調整,選配好監事會主席特別技術助理協助工作;檢查中,逐個檢查每個項目,做好檢查工作底稿;檢查結束後,形成檢查報告,監事會全體成員研究通過後,及時上報。二是實行重點事項監督製度。監事會在分析企業資產財務狀況的基礎上,確定需要重點監督的事項並書麵通知企業,提出要求;監事會製定重點事項監督細則,對發生的重點事項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做好監督記錄;企業對監事會列入重點監督事項的醞釀、討論、決策、執行和結果,實行全麵備案和報告監事會的製度;重點事項監督結束後,監事會提交重點事項專項監督報告或在年度檢查報告中予以反映。
三類載體反映工作情況和成果。一是通過《監事會工作動態》及時反映監事會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了解到的企業有關情況和監事會相關工作。二是通過《國企信息》向省四大班子領導和有關廳、局反映監事會工作中了解到的,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中好的做法或經驗以及存在的一些共性、警示性問題。三是通過《國企內參》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反映監事會了解和查實的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或具有普遍性的教訓,或某項決策可能和正在危及國有資產安全的問題。
四個報告反映監事會工作成果。監事會根據對派駐企業的監督出具《日常監督報告》、《年度財務檢查報告》、《專項檢查報告》《企業發展報告》,全麵反映監督企業的情況。
五種基本監督檢查方式。監事會主要采取五種基本方式,獲取信息,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一是列席會議。監事會主席或專職監事根據工作需要,列席企業召開的各種會議,及時做好會議紀要。二是查閱資料。監事會根據監督檢查工作需要,查閱企業財務資料及其他各種檔案材料以了解情況,搜集證據。三是聽取彙報。采取召開座談會或個別談話等形式,聽取和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四是調查了解。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線索和上級交辦事項在企業內部調查,根據工作需要,到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五是核實查證。運用審計、會計等專業技能和方法,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查證。所有工作方式都要做好工作底稿和記錄。
六個專用函溝通監督工作信息,落實監督工作結果。一是省國資委認為需要重點了解和注意的事項,通過《關注函》提醒監事會予以重點關注,辦結後及時反饋;二是通過《監事會主席函》向企業提出工作要求,加強監事會與企業的聯係;三是監事會通過《警示函》對企業不支持、不配合監事會工作的行為予以警示;四是監事會通過《譴責函》對企業故意阻礙監事會工作的行為予以譴責;五是監事會工作辦公室通過《提醒函》提示企業經營活動中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要求按期改進;六是監事會工作辦公室通過《糾正函》要求企業對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事項,必須按期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