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人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通常由一係列合同組成,這些合同包括:特許經營合同、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而且也可以根據需要簽訂專利許可使用類、技術引進類、原材料和設備配送類、培訓類等其他類型的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的簽訂確立了特許經營體係,以及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特許人要確保特許體係的規範、統一發展,確保特許體係的商譽能夠得到很好的維護,就需要謹慎地製定特許經營合同條款,詳細地規定加盟商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未能承擔這些責任義務的後果。
特許合同除滿足《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中對合同主要內容所做的規定外,還應特別注意如下內容的約定:
(1)授權約定,包括特許權的內容、使用期限、使用地點、使用範圍等。
(2)特許費,如加盟費、使用費、廣告費、服務費等項目應列舉清楚,並確定收取內容、方式和保證金的返還條件等。
(3)特許人的權利、義務約定,如培訓,手冊、文件的提供,持續的支持,以保證體係的發展,以及體係創新與體係控製等。
(4)被特許人的權利、義務約定,如遵守運營規則,保守商業秘密,按時支付費用,正確使用特許品牌,避免不正當競爭等。
(5)質量標準,如零售、餐飲特許企業的產品質量標準,服務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標準,店鋪、後台、廚房的裝修裝飾標準、清潔標準,生產產品或服務的各個環節上的程序和標準,機器設備的操作、維護標準等。
(6)轉讓約定,如合同終止與競業禁止。
(7)保密條款,如違約條款及後果,仲裁與訴訟。
(8)合約終止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確定在不同狀況解約後的解約金、損害賠償等,並明確金額退還比例與方式。
案例1-8
澳德巴克斯的合同附件構成。
1)店鋪外觀設計示意圖
2)商標使用再許可授權書複印件
3)商標注冊證複印件
①“AUTOBACS”商標,注冊證號:3305356
②“澳德巴克斯”商標,注冊證號:3827208
4)商標及標誌使用規範
5)開業通知書
其主要條款包括:特許體係說明,開業相關規定,商標使用許可相關規定,運營條款,合同終止條款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作為特許人需要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簽訂的合理期限,而且,還需要製定有關合同續簽期限的規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中規定,特許經營合同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
長期的特許經營合同是非常有用的,因為長期合同會激勵加盟商遵守特許體係的規則,還可以使加盟商不用那麼擔心在合同到期後,特許者不再續簽特許經營合同。但是,獲得長期合同的這些好處是有代價的,因為與特許經營合同到期不續簽相比,合同期間終止加盟商的特許經營權要困難得多。因此,當特許經營合同期限較長時,需要有合適的有關終止特許經營權的條款,可以確保終止不合格的加盟商的特許經營權時,不會花費太多成本或是遭遇過多麻煩。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因此,特許總部在合同條款設計時要特別注意,設計相應條款以確保總部正當利益不被侵犯。如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被特許人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期限具體為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