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一定要像剝洋蔥一樣地剝開博弈思維,看看施展各種博弈技巧的核心是什麼,那麼他將會看到兩個字——理性。
我們的任何結果均是決策和行動的產物,要想得到想要的行動結果,就要依靠理性思維。衝動是魔鬼,衝動更是博弈思維的大敵。
博弈論的基本假設:理性人。
博弈論中有一個基本的假設,那就是博弈的參與者是理性的人。其中的理性是指參與者努力運用自己的推理能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對於“理性”這個詞,有必要進行深入的闡釋。
其一,理性的人一定是自利的。
所謂自利,就是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和傾向。經濟學和博弈論中的自利和社會學中的自私不是一回事。在博弈論中,“自利”是一個中性詞。博弈論假設參與者都是純粹理性的,他們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
其二,理性和道德不是一回事。
理性的選擇隻是最有可能實現自己的目標,而不一定最合乎道德。理性和道德有時會發生衝突,但理性的人也不一定是不道德的。
其三,理性和自由不一定一致。
這一點,很多人都深有體會。小孩子厭倦學習,但父母認為隻有好好學習,孩子將來才能有出息,於是,父母和孩子之間展開博弈。父母會根據孩子的行動采取各種各樣的激勵方案,孩子也會根據父母的行動尋找對策。這時,父母和孩子都是理性的,也都是不自由的。因為父母的自由意願是讓孩子幸福快樂,但理性讓他們寧願讓孩子放棄暫時的輕鬆快樂;孩子的自由意願是玩耍,但由於知道父母會懲罰他們的玩耍行為,所以理性地選擇了並不喜歡的學習。這就是理性和自由的悖論。當然,有時候理性的選擇和自由的選擇也有可能達成一致,這是最理想的狀態。如果一個人的目標不夠明確,頭腦不夠冷靜,思路不夠清晰,那麼他與理性人還有一段距離。
5博弈論更是一種思維方式
專門研究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人群的理性決策行為及這些決策的均衡結果的理論,就是博弈論。它是由馮·諾伊曼和摩根斯特恩在20世紀中期創立的。他們是從研究各種撲克遊戲中的各個要素,如虛張聲勢、使用騙術、猜測對方意圖以及一切在規則允許的範圍之內的手法,開始創立博弈論的。他們希望找到某種數學結構揭示林林總總的博弈背後的規律,並意識到這些規律完全可以用於人生競爭的各個方麵。
博弈論問世不久就得到了學術界的熱情肯定。當時有人預言:“我們的子孫將把這看作是20世紀上半葉最重要的科學成就之一。”目前,博弈論被廣泛應用於經濟學、政治學、生物進化學、軍事戰略問題以及計算機科學等領域。
博弈論的研究方法和許多利用數學工具研究社會經濟現象的學科的研究方法一樣,都是從複雜現象中抽象出基本的元素,對這些元素構成的數學模型進行分析,因此它被稱為“社會科學的數學”。
盡管博弈論以數學為基礎(而且本身也是數學的分支學科),但它也有平易近人的一麵:即使一個人沒有很好的數學基礎,也讀不懂其中複雜、繁瑣的論證過程,仍會有所收獲。它的模型案例就如同寓言故事,可以用某種生動、直觀的方式揭示現象背後的原理,而且這種揭示過程往往是不乏樂趣的。
與其說博弈論是一門科學,不如說它是一種思維方式。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理性人”都希望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而這個目的又不可避免地受到環境、製度和他人的製約,因此人們必須作出選擇(也就是策略)。而人們策略的相互作用(這正是博弈研究的課題)又可能導致更多的、更高層次(群體、國家乃至人類)的問題的選擇。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可能不會找到最佳答案,但是思考這些問題,無疑將大大提高我們的理解能力和決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