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棣出現在周璿的感情生活中,卻令人覺得有點烏龍。唐棣有一個個人簡曆,隨後,被周偉、常晶收入了《周璿傳》中:“1938年,畢業於上海美術專科學校。1939年至1943年,就職於國民黨總政治部三廳宣教科兼調第九戰區戰地政工大隊。1943年後,轉職於國民黨勵誌總社任美術股幹事,上校軍銜。”
1951年春,大光明影片公司準備開拍一部《和平鴿》的電影。導演陶金想到了周璿,便邀請她參加了電影的拍攝工作。當時,唐棣一時失業,無事可做。男主演顧而已便向劇組推薦了唐棣,說是請他來幫周璿畫宣傳用的肖像,肯定馬到成功。
這樣,唐棣便走進了周璿的生活。周璿當時跟朱懷德分手之後,精神上受的打擊頗大,人的表情也有點憔悴,因此,周璿對於唐棣正在創作中的肖像畫特別在意,從臉上的色彩濃淺、到光線的投入角度,周璿均要一一過問。慢慢地兩人就熟悉了,話匣子也打開了,周璿發現唐棣也是一個頗為風趣的人。這樣,周璿跟唐棣相處的時光,似乎也覺得了陽光的明媚,生活中的事事均清潤靜正。她想:自己的身邊,能有這樣一個有趣的男子陪著自己,也許是真的很好呢?這樣,到了1951年5月,唐棣便成了周璿枕流公寓中的常客。不久,周璿懷有身孕。1952年8月30日,生出次子周偉。
唐棣的麻煩事便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唐棣與周璿交往沒多久,社會上就有“窮畫師勾引大明星,女明星被人誘奸”的消息在流傳。至周璿懷有身孕的期間,周璿的精神病已經發作,唐棣卻仍然未能與周璿履行結婚手續,考慮到唐棣的國民黨背景,這件事情,便迅速升溫成了一樁刑事案件。周璿唯一的親人——養母葉鳳妹,把唐棣告上了法院。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於1952年5月,以詐騙罪和誘奸罪判處唐棣有期徒刑三年。
關於這樁案子,周璿長子周民在《周璿日記》中是這樣解釋的: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一個精神病人是不能結婚的,精神病人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如果一個正常人與一個精神病人發生性關係,按刑法規定,是要按強奸罪論處,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從時間上推算,唐棣在1951年8月進入周璿的生活,並實施了其違法行為,這正是周璿精神病發作期間。唐棣把這種乘人之危的卑劣行為稱之為‘愛情’(要看事實,決不能聽信一麵之詞,妄加推測。他自稱的所謂愛情,在不久後周璿的日記和書信裏卻未見提及一字,可見他在周璿心目中的地位),而相關知情人(王人美、吳茵、黃晨、黃宗英、朱愛珍等)一致認為,唐棣當時是‘拆白黨’,是無恥的流氓行為。法院也查實了,唐棣在誘奸周璿的同時,還和上海一個姓陳的女性同居著(周偉、常晶的《周璿傳》中,有一段唐棣的自我辯護,提到了這個女子:‘我是和陳德珍一起生活過。1945年我和她認識時,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母親了。當時,我在上海美專任教,單身,她給了我很多生活上的照顧,我很感激她,也幫助她料理家務,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同居了。’)。所以,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唐棣都是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
當時,政府考慮到周璿在海內外的巨大影響,對於唐棣采取了息事寧人的處理方法。
1979年,唐棣在勞改農場被摘去“右派”帽子,接獲撤銷曆史問題的判決。但他的詐騙、誘奸周璿和奸汙常熟中學女生(此說可查閱79滬高刑申字第1682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關於唐棣利用教師身份,奸汙女學生一節,經查屬實。”)這兩項罪名,卻至今仍記錄在刑偵部門的刑事檔案之中。
其實,我們考查那個時代風光旖旎的一線女明星們,說到她們的愛情與生活,有許多人都被困在一種“紅顏薄命”的緊箍咒中。她們的歌,她們的舞,她們的媚,她們的美,在匆匆而繁華的人生中,雖美麗了上海;她們自己的個人命運,卻逃不出“三日不舞秋滿地,蟲聲如雨落空城”的寂寥結局。
周璿在經曆了朱懷德、唐棣那樣兩個潦草的男子之後,曾經在日記本上無限惆悵地寫下了這樣一句話:“把人家的過錯來懲罰自己,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
所以,對於本文中周璿的四段情愛之路,我們這些後來者,雖然可以真切地感覺到周璿當時的惻惻輕愁、淡淡情思,以及靜靜的淚痕,但是,我們真的隻能是欲語還休。有人說,周璿的愛情悲劇,應該歸咎於那個紛擾的時代,或者又應該歸咎於人心世道的險峻。可是,這世界上一切流淚的女子,都是那些追求唯美的女子。唯癡情的女子受傷。與周璿同時,有阮玲玉、英茵等人;周璿的身後,也有林黛、鄧麗君、翁美玲、陳寶蓮、梅豔芳等一大批的後來者。水銀燈下的生活雖然風姿韻秀,她們卻無一例外地為情所傷,過早凋零。
或許,太過美麗的東西,總是難以持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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